法院民事判決書生效後,還有什麼渠道可以重新審判?

洛聞_


1、一般重複起訴,法院不會受理。因為違背了一事不再理原則。

2、根據您的情況,判決生效後,如果有其他糾紛事實或者法院建議相關訴求另行起訴的,依法另行起訴,另行起訴不是重複起訴。

3、已經生效的,甚至進入執行階段的,如果有證據證明原審判決確有錯誤,可以通過申訴處理或找檢察院進行抗訴啟動再審程序。

再審是指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如果僅僅只是不服判決是不行的,必須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原審判決有錯誤才行,才能申請再審,從有可能進入再審程序。

希望幫到你。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民事裁判生效後,仍然不服的,就只能申請再審,此時有兩條途徑可走:一是向上一級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二是向檢察機關申請民事抗訴。不過需要清楚的是,無論哪一種途徑,都不中止原裁判的執行。

啟動再審需要滿足法律規定的再審條件,比如有新的證據且足以推翻原判,或者有足夠理由認為原判即存在不當,或者原審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如沒有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基本訴訟權利,應迴避的沒有迴避等等)。

因此,當事人在申請再審前,一定要明白自己是因為什麼而敗訴的。很多人都不認真去讀終審判決“本院認為”部分,其實那裡面就清楚寫了法院為何作出這樣的裁判。對症下藥,申請再審成功的可能性才會更大。這裡舉個例子:

有一個股權糾紛案件,勝訴方提供了能夠相互印證的利害關係人證言和匯款憑證,敗訴方認為利害關係人證言證明力較弱,因此對終審裁判不服。但是利害關係人證言同樣也是可以證明案件事實的,孤證不能定案,何況還有匯款憑證的印證,相反,敗訴方卻提供不出任何證據。該案中,法院的說理還是很清楚的,但是敗訴方律師根本就沒有認真看,僅以證據證明力弱為理由提出再審申請,怎麼可能會成功。


風雲26610126


對生效的民事判決重新審判,即再審,適用民事訴訟法第十六章審判監督程序的規定。簡要歸納再審的途徑或渠道如下:

一、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三、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四、當事人在生效後6個月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五、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提出抗訴。

六、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並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揚州談律師


法院民事判決生效後,重審的幾率很低了,但法律也規定了幾種重審的情況。1.有證據證實原判決是錯誤的!2.有新證據可以推翻原判決的。3.有證據證明審判人員違法審判,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的。4.程序嚴重違法,有可能影響公正判決的。5.有以上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到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申訴,申請再審檢察監督。也可以到法院反映情況,向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申訴,申請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啟動再審程序。6.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或者上一級法院,發現上述情況的,也會按有關程序啟動再審程序的。


鮮氧100



正規的渠道比較困難。

正規的渠道一個是到檢察院申請抗訴,一個是到原審法院申請再審。這兩個渠道的前提條件是,原審判決必須在實體或程序上有錯誤 ,或者是有新證據證明原審的事實有錯才行。所以,你必須先找個律師或懂法的人諮詢一下,看有沒有這個可能,如果沒有,那還是別折騰了。

非正規渠道呢,你就得好好動動腦筋了,看看民事判決能不能不執行,如果不執行,那就等於沒判一樣。

一、過了執行期間。

如果原告在判決生效後的兩年內沒有申請執行,則法院不再強制執行。

二、雙方和解。

雖然判決已經生效,但被告依然可以私下要求原告諒解。很多民事糾紛都沒有什麼大矛盾,完全可以化解的。所以,完全可以通過中間人做工作,有時雙方就是一個面子的事。

三、折抵。

如果原告也欠被告的債務、人情什麼的,可以從中折抵。或者被告能另闢蹊徑,抓住原告一點把柄,使他不敢申請執行。

你自己好好想想,但不能做違法違紀的事。


一眉彎彎的情感茶館



廣州李大偉律師


在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內(個別情況可以超過六個月)申請再審。

請求檢察院抗訴。

促成原判法院或上級法院、最高法院再審。

尋找有利害關係的案外人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

尋找有利害關係的案外人起訴對方當事人。

另找案由提起一個關聯訴訟。

看看有沒有可能提起相關的行政訴訟。


法制評論


法院對生效民事判決書重新審判,必須通過審判監督程序,也就是再審程序。審判監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發現在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依法提起並對案件進行重新審判的程序。提起再審,一般有以下三種方式:作出生效判決法院認為原判確有錯誤,上級法院認為原判確有錯誤,檢察院認為原判確有錯誤。


429方寸世界


基本上是不能重新審判,看圖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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