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丁61
你好。
不一定。
2018年1月18日實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債務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對夫妻債務的審理較以前的司法解釋可以說是推倒。
在新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夫妻一方的債務很多情況下都是判決由一方承擔。原告起訴時,沒有充分的證據一般也只起訴實際借款一方。
但是,在判決書上夫妻另一方沒有體現並不意味著其不需要承擔責任。因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有借款一方的一半吶。
如果你自己買了一套房子,但是雙方沒有約定財產,那麼這套房子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原告申請執行時可以申請執行這套房子,這時候實際上你還是承擔了責任。
婁底朱代鑫律師
夫妻債務共同承擔
新綠洲48027879
如果有事就是惡意侵佔配偶的財產,為什麼一開始不讓配偶簽字呢
從0開始4222
是的,當你申請強制執行時就不能強制執行他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