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國家採取了種種措施,來切實保障各地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低保制度便是目前採取的救助困難群眾的一種積極有效的措施。截至2018年2月底,全國農村低保對象有3940.6萬人。農村低保標準為4301元/人/年。低保雖然好,但是對於國家這些“白髮”的錢,卻總是有人想通過不正當手段套取,也有人想要永久領取這些錢。今天告訴大家,低保的錢不是永久可以領的,國家將嚴查有關低保的發放問題。
最近,國家民政部出臺了《關於推進深度貧困地區民政領域脫貧攻堅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國家將利用3年時間,集中治理“人情保”“關係保”“錯保”“漏保”,堅決查處農村低保經辦服務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切實發揮農村低保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這次將重點治理以財政供養人員和村(居)委會幹部、低保經辦人員近親屬違規享受低保的問題,嚴厲懲治縣鄉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幹部在農村低保經辦服務中,利用職務便利貪汙侵佔、虛報冒領、截留私分、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違法違紀問題。所以,那些佔國家便宜的,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低保的人,快要坐不住了。
另外,這次《意見》專門指出要鼓勵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就業。對於建檔立卡範圍內的有勞動能力但未就業的低保對象,無正當理由連續3次拒不參加扶貧項目的,可減發或停發其本人的低保金。可見,國家發放低保不是要幫助一些人養成懶漢思想,不勞而獲,永久無限期地領取國家補助,而是要讓有勞動能力的逐漸脫離貧困,進而通過自己的能力過上好生活。
相信隨著國家相關制度的不斷完善,會有越來越多的農村貧因人口逐漸脫離貧困,過上美好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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