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注意,這九種行爲禁止!違者最高罰3萬元!

成都的各位注意了!

7月1日開始

哪個在擠地鐵的時候表現特別突出

比如“強行上下車”、“攔截列車”

等不遵守秩序!

將有可能面臨3萬元的罰款!

成都人注意,这九种行为禁止!违者最高罚3万元!

這可不是跟大家扯把子!

國家交通運輸部5月份就出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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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注意,这九种行为禁止!违者最高罚3万元!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

第三十四條明確下列九種行為

為危害及可能危害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

明確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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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攔截列車;

(二)強行上下車;

(三)擅自進入隧道、軌道或者其他禁入區域;

(四)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臺門等;

(五)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和開關裝置,在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或者安全裝置;

(六)在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5米範圍內停放車輛、亂設攤點等,妨礙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七)在通風口、車站出入口50米範圍內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蝕性等物品;

(八)在出入口、通風亭、變電站、冷卻塔周邊躺臥、留宿、堆放和晾曬物品;

(九)在地面或者高架線路兩側各100米範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和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

成都人注意,这九种行为禁止!违者最高罚3万元!

攔截列車、強行上下車

出入口5米內亂停亂放設攤點

……

這些行為都是不行的!

成都人注意,这九种行为禁止!违者最高罚3万元!

從7月1日規定實施開始

還要一意孤行出現以上行為的

不妨看看後果是啥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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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單位有權予以制止

並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可以對個人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對單位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

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成都人注意,这九种行为禁止!违者最高罚3万元!

對於這個新規

遵紀守法的我

就是該這樣子!

那些為了自己方便

違反規則的的乘客

望您不要再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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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按識別二維碼關注“雙流彭鎮”

成都人注意,这九种行为禁止!违者最高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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