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開車錯把油門當剎車撞死人了不逃逸不酒駕,負全部責任,要負刑事責任嗎?有什麼相關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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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負刑事責任。

為什麼負刑事責任?

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交通肇事,致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本案完全符合該情形,因此,要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為什麼負事故全部責任?

肇事人如果沒有其它原因,比如無證駕駛、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服用違禁藥品等情況,僅是因為“錯把油門當剎車”,就認定負事故全部責任,那麼說明兩個問題:一是,被害人系正常行駛或行走,無任何過錯,因此,無責任;二是,肇事人“錯把油門當剎車”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很顯然,肇事人把油門當剎車,不管是緊張也好、還是駕駛技術生疏也好,都是沒有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進而認定肇事人負事故全部責任。


“方向盤”下無小事。

千萬不要以為只要“酒駕”、“逃逸”這些惡劣行為撞死了人才構成犯罪,只要是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被認定為主要或全部責任,造成人員死亡的,都構成犯罪。人的生命的價值是無限的,交通事故已經成為生命安全的“第一殺手”,因此,每個手握方向盤的人都必須要敬畏生命、謹慎駕駛,不僅是為他人,也是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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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根據題幹描述,結合實際工作,大家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一是對題幹中描述的行為進行分析。很明顯,“錯把油門當剎車”中的“錯”表現了行為人採取行為時主觀上是疏忽大意,導致了錯誤的操作行為,從而造成了人員死亡的嚴重後果,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屬於過失犯罪。

二是在一般情況下,按照《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規定,結合題幹描述的情節,由於行為人的過失造成了嚴重後果(雖然沒有逃逸行為,也只是後期量刑的情節,不影響案件定性)會以交通肇事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三是在實際操作中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交通管理部門認定不屬於交通肇事案件,會將案件移交轄區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大家注意的是:

一方面,交通管理部門會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來界定案件發生地是否屬於法規中規定的“道路”。按照法規規定所謂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如果案件發生地點在上述規定之外,例如較封閉的小區等,交通管理部門會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

一方面,轄區公安機關接受交通管理部門移送的情況後,會進一步開展偵查工作,甄別案件性質,在有充分確鑿證據排除故意犯罪後,將案件立為過失致人死亡案,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


David老範


肯定要負責任的,如果調解達當,賠償達到家屬要求就行,但車主應該會註銷駕照,並且五年內不得駕駛機動車,如果你沒有達到家屬要求賠償,那麼走司法程序,那就要座牢了,說簡單點就是,賠錢不座牢,座牢不賠錢


無問西東


一樣會負刑事責任,但如果逃逸和酒駕,判罰會更加嚴厲。如果事後能通過各種方式取得被害方家屬的諒解,法院的判決會相對減輕,乃至於緩刑。如果無法調解成功則會批捕,審判後直接移送至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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