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岚山一养猪场内藏玄机 3000余方河沙遭“劫难”

日照岚山一养猪场内藏玄机 3000余方河沙遭“劫难”

日照岚山一养猪场内藏玄机 3000余方河沙遭“劫难”

齐鲁网日照7月16日讯随着城镇建设的迅速发展,河沙产业大有异军突起之势,河沙的需求量与日俱增,一立方河沙的价格也从几十元飙升至150元,其中的利润之大,可想而知。日照岚山4名男子正是觊觎“暴利”的河沙市场,不择手段,利用靠近河道、地理位置偏僻的养猪场作掩护,大肆非法盗采河沙3000余立方,涉案价值 30余万元。近期,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碑廓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重拳摧毁这个非法采矿犯罪团伙,四名犯罪猜疑人董某、李某、田某、吕某悉数落网。

养猪场内惊现大坑 3000余方河沙不翼而飞

2018年5月6日晚,碑廓派出所接收到镇国土部门的提供的线索:在碑廓镇郁家村一养猪场内有盗采河沙的。派出所值班民警闻警而动,迅速赶往现场。在位于绣针河北岸郁家村段,一处远离居民区、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的养猪场内,民警在现场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深入养猪场内,借助昏暗的光线,民警看到,在养猪场南侧靠近河岸的地方,两个大小不一,深度均在5米左右的大坑出现在眼前,大坑里都堆积着部分尚未运出的河沙,坑边也堆积着大量的沙土,坑里坑外满是零乱的车辙印。经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现场介绍,养猪场原有土地平整,之前并无土坑,两个如此之大的土坑是何时、何人造成,坑内的河沙去向哪里,无从知晓。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后,初步断定养猪场内这两个大坑是盗采河沙(非法采矿)的犯罪现场!案情重大,值班民警在立即向上级汇报的同时,采取超常规措施,对现场涉案的1台挖掘机、3台运输车等作业工具依法进行了暂扣。

精准施策 “利益共同体”土崩瓦解

在警方与国土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案发现场的勘验鉴定紧锣密鼓地展开。经过对被扣挖掘机、运输车司机的讯问,案件的矛头集中指向了董某。5月10日,董某迫于压力到碑廓派出所投案。但是,在证据面前,董某仍存侥幸,只交代与田某合伙租赁李某的养猪场从事洗矿砂,但对盗采河沙的违法犯罪行为却以“不知道”“不知情”予以搪塞。为防止发生违法犯罪嫌疑人掩盖事实等不利于案件侦破的情况,警方果断采取措施,对董某依法刑事拘留。随后,办案民警在继续侦查获取证据后,于5月16日传唤了养猪场主李某。所谓的“洗砂场”合伙人田某闻风,感觉不妙,也到公安机关投案。在分别对李某、田某进行讯问时,民警发现其二人的回答竟然与之前董某的供述如出一辙。直觉告诉民警:董某、李某、田某,三人为逃避打击,事先肯定是立过“攻守同盟”约定。为了使案情早日水落石出,办案民警转变工作思路,通过公秘结合的方式,获取了董某、李某、田某三人结伙,疯狂盗采河沙的大量佐证,然后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很快使董某、李某、田某建立的、自认为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土崩瓦解。

在多次交锋后,田某于5月23日再次来到碑廓派出所自首。5月24日,警方再次传唤了李某,并于当日对其刑事拘留。在证据面前,李某、田某如实交代了与董某合伙,假借租赁养猪场洗矿砂的名义,盗采养猪场内地表以下河沙,所得利益均分的犯罪事实。同时,李某、田某还交代了案件当中另一个关键人物——“管家”吕某。

以洗砂之名行盗采之实 最终难逃法网

都说“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这话用在董某、李某、田某身上着实是再恰当不过了。如今,起初说好“利”成了泡影,那之前定好的“义”也荡然无存。

据董某、李某、田某交代,多年前,田某分别借钱给董某、李某,加起来有300万元,而董某、李某又四处打饥荒,无力偿还田某的债务。而此时李某正想将自己的养猪场内的一片空地租出去,用租金偿还欠田某的债。这一想法得了田某的赞成,田某为了能尽快拿到钱,立即找来董某商量。三人经过密谋,决定大干一场,一个罪恶的协议出炉了——租赁李某的养猪场,以“洗矿砂”为名,盗采河沙!

为了让“偷沙”计划尽快实施,董某、李某、田某进行了明确分工:董某负责具体业务联系,李某负责租让土地,田某负责营销监督。而董某又找来跟随自己多年的吕某来“洗砂场”负责记帐,打理日常事务。

李某、田某交代,今年3月份,为了掩人耳目,董某将自己的洗砂设备运至养猪场内,佯装开办“洗砂场”。而这个所谓的“洗砂场”白天却静悄悄的,在外人看来,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养猪场,可是,一到深夜这里就会马达轰鸣,数辆大型运输车来回穿梭,变得异常热闹。由于位置偏僻,极少有人关注。就这样,一车车质量上乘的河沙被连夜运出,而留下的却是一大一小两个深坑。运出的河沙再以不同的价格被倒卖,董某、李某、田某在其中获取着巨大的利益。据相关专业部门测算:隐藏在养猪场内的盗沙现场两个深坑,大坑占地3.36亩,挖方量2237.8立方米,小坑占地1.96亩,挖方量1350立方米,两个坑的挖方总量为3587.8立方米,涉案河沙总价值30余万元。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董某、李某、田某相继落网,而掌握重要证据的另一嫌疑人吕某却在案发后销声匿迹。为全案侦破,不留漏网之鱼,办案民警采取强有利的措施迫使吕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其伙同董某、李某、田某在养猪场内盗采河沙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李某、田某、吕某涉嫌非法采矿罪,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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