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兔子」和「狗糧」,還有「法制教育」,竟爲橫跨10餘省市販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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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兔子”和“狗糧”,還有“法制教育”,竟為橫跨10餘省市販槍案

本文刊登於今日《法制日報》5版

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會同網安支隊、金壇分局經過近3個月偵查,於近日破獲一起公安部督辦的非法買賣槍支彈藥案。

警方在抓獲一名自制氣槍子彈網上販賣的嫌疑人後,循線追蹤再次抓獲21名購買槍支彈藥的嫌疑人,共繳獲氣槍8支,鉛彈2.7萬餘發,鉛彈製作模具6套,嫌疑人涉及全國10餘個省市。

網售“兔子”和“狗糧”,還有“法制教育”,竟為橫跨10餘省市販槍案

線索:戶外交流群討論“兔子”吃“狗糧”?

今年4月,常州金壇警方在日常工作中發現,一個以戶外運動為主題的微信交流群裡,竟然有人賣起了“狗糧”,還有人在詢問是否有“兔子”。“在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產業鏈中,‘兔子’和‘狗糧’有著特殊的含義。”金壇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吳文忠說,“兔子”代表氣槍,“狗糧”則是子彈

意識到可能有人在微信群內進行非法槍支彈藥交易後,金壇警方立即抽調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展開調查,並請求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網安支隊指導、協助。

很快,警方發現群裡有個網名為“AA”的人十分可疑。“一開始他很活躍,四處詢問有誰要‘狗糧’,但過了一陣就沒了聲息。”吳文忠說。警方判斷,“AA”很可能是一名子彈賣家,他找到了穩定的中間商買家,所以不再“四處出擊”。

“一般槍支製造者、子彈製造者不和買家直接聯繫,而是通過中間商牽線。中間商上聯製造者下通買家賺取差價,收款後將錢和收貨地址發給製造者,讓其直接將貨發給買家。”金壇分局刑警大隊辦案民警尹燁說,經過排查,專案組很快明確了“AA”的身份,系江蘇沭陽籍男子張某。

網售“兔子”和“狗糧”,還有“法制教育”,竟為橫跨10餘省市販槍案

抓捕:自制氣槍子彈一天最多能“生產”2000發

5月17日,專案組前往沭陽對張某展開抓捕。在當地警方協助下,專案組於5月18日將正在製作氣槍鉛彈的張某抓獲。

經查,沒有固定收入來源的張某平常就做微商,2016年,他無意間進到一個“戶外交流群”,其實這個群是一個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的群。一開始,不懂行的張某隻是“潛水”暗中觀察,慢慢通過向群友請教掌握了製作氣槍鉛彈的方法。

自2017年7月起,張某自己購買鉛彈製作模具、鉛絲等工具和原料,開始製作鉛彈,並通過微信群尋找中間商和買家。今年3月起,他和廣東一中間商建立穩定聯繫,開始大批量出貨。

後經警方查證,張某製作的鉛彈給中間商的價格為每1000發300元左右,而中間商賣出去最低的價格在每1000發520元,最貴時賣到2000元。據張某交代,他製作子彈的成本每千發不到百元,一天最多的時候可以做2000發。

撒網:21名子彈買家落網,涉10餘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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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張某家中,警方不僅繳獲了製作鉛彈的作案工具和已經制成的上千發鉛彈,還發現了大量快遞單據。

“都是他發給買家的,我們查證下來,大概一共賣出去兩萬多發。”吳文忠介紹,專案組當即根據這些快遞單據對買家進行追查。

“和我們以往打擊非法槍支彈藥犯罪的思路不同,以前我們都是查槍,這次我們從子彈查起。”

金壇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王曉航說,買家既然要買子彈,基本上都是自己玩槍的。

專案組發現,買家涉及廣東、重慶、河南、山東、湖南、江西、安徽等10多個省市。鑑於該案槍、彈交易數量大,涉案人員多,區域範圍跨度大,專案組在江蘇省公安廳刑警總隊的統一組織協調下,抽調50多名精幹警力,分成10餘個抓捕小組,從5月下旬至6月上旬奔赴各地展開抓捕。在當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先後抓獲買家21人。

至此,一個跨省銷售槍支彈藥網絡被從源頭上徹底摧毀。

百態:購槍多用於打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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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民警介紹,為了躲避警方追查,中間商還會在微信群中對買家進行“法制教育”,教他們躲避追查的方法,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槍支拆散藏匿。

從警方調查情況來看,該案中許多買家是對槍支感興趣,買來主要用於打獵。“這種氣槍配上鉛彈殺傷力驚人,一般一槍就能打死一隻兔子,打鳥更是跟玩似的。”尹燁說,買槍者各色人都有,老闆、醫生、個體戶等,一般來說經濟條件比較好。“一把槍配下來要萬餘元”。

目前,被抓獲的22名嫌疑人中,張某因涉嫌非法制造、買賣彈藥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其餘21人均被依法採取取保候審措施。

警 示

買賣氣槍鉛彈500發以上最低判三年

目前,該案已抓獲的22名嫌疑人中,張某因涉嫌非法制造、買賣彈藥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其餘21人均被依法採取取保候審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有關槍支、彈藥、爆炸物管理的法規,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觸犯這一罪行的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非軍用槍支兩支以上、氣槍鉛彈500發以上的,就構成上述罪名,最低刑期3年。”吳文忠說。

其實,非法買賣槍支彈藥不僅觸犯刑法,會遭到嚴厲處罰外,還容易遭遇詐騙。很多買槍、子彈的人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犯法的,所以即便被騙了也不敢吱聲,一些不法分子便看中了這點,設置騙局。

他們在網上發佈銷售槍支彈藥的虛假信息,收到錢後便消失得無影無蹤。“我們這次抓獲的買家中,基本上都被騙過,有的損失數萬元,但這仍未能讓他們吸取教訓。”吳文忠說。

警方提醒,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觸犯國家法律。歡迎廣大群眾積極提供槍爆及其他違法犯罪線索,舉報方式:撥打110或通過“常州公安微警務”違法犯罪舉報平臺。

文字:法制日報記者 丁國鋒

通訊員 蘇宮新 黎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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