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企業採購中「吃回扣」屢禁不止?

作者 | 陶勝

單位 | 廣東摩金律師事務所

全文共1708字,閱讀大約需要3分鐘

在企業的生產經營中,有時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企業的採購人員暗自收受回扣,採購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導致企業產出的產品出現問題,被消費者投訴或下游客戶索賠,甚至是官方的行政處罰,給企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

為何企業採購中“吃回扣”屢禁不止?

其實,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第5條:“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

採購人員收受回扣,就是典型的商業賄賂行為。

從社會層面來講,商業賄賂行為損害的是市場的公平競爭。

從企業的角度來講,商業賄賂行為,直接損害的就是企業的供應商關係。

供應商不能依靠公平的產品質量和價格進行競爭,而依賴於對某一採購人員的賄賂,這對企業來講是十分不利的。

供應商關係,是事關企業生產穩定的“大後方”,如果出現問題,將直接影響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而影響企業生產的產品在市場整體的競爭能力。

如果企業在供應商關係管理中,出現了商業賄賂,對於企業的發展壯大是十分不利的。

下面,筆者就從商業賄賂的角度分析,與大家一起探討:

企業應當如何進行供應商的關係管理。

為何企業採購中“吃回扣”屢禁不止?

一、什麼是商業賄賂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第2條:“本規定所稱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為銷售或者購買商品而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

可見,商業賄賂的構成要件有三,具體是:

  • 主體

    經營者,非經營者不能構成商業意義上的賄賂。單純上的個人民事行為是不能構成商業意義上的賄賂行為的。

  • 目的

    為了銷售或購買商品;主觀上必須是為此目的。如著名的火鍋品牌“巴奴毛肚火鍋”曾因收取外來商品的進店費而涉嫌觸犯商業賄賂並被工商局查處。

  • 手段

    採用賬外給與財產或其他利益的方式。如果是採取商品折扣的方式,是正常的商業上的讓利行為,則不構成商業賄賂。折扣與回扣的重要區別在於是否是“明示”,並“如實入賬”。

典型的如,醫藥行業曾出現的嚴重的商業賄賂情況,醫藥生產企業與醫院或醫生串通,讓醫生在開藥的時候,多開該醫藥生產企業的“高價藥”,從而按比例給醫院或醫生一定的回扣。

這種醫藥行業的商業賄賂行為,一度使得醫生胡亂給患者開藥——“儘量多開藥,儘量開貴藥”

,給患者的身體健康造成損害。

為何企業採購中“吃回扣”屢禁不止?

(圖片來自北京晨報)

二、商業賄賂的法律後果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2條“經營者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監督檢查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刑法》第163條【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164條【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可見,構成商業賄賂的行為,會遭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話,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如2015年阿里副總裁劉春寧被帶走,涉嫌就職騰訊期間商業賄賂,劉春寧曾經是騰訊OMG網絡媒體事業群負責騰訊視頻等方面的領導。

後因涉嫌在職期間在視頻採購時收取高額回扣,抬高採購價格,涉嫌商業賄賂犯罪。

為何企業採購中“吃回扣”屢禁不止?

(圖片來自鈦媒體)

三、如何規範供應商關係,實現商業賄賂管控

供應商與企業應當是商業上的重要戰略合作伙伴,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環節,因此企業應當構建一個良好合作的供應商關係管理體系。

供應商關係管理,防止商業賄賂的出現,應當注重事前的控制、事中的審批與事後的評估,具體如下:

為何企業採購中“吃回扣”屢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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