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钱!包工头拖欠农民118余万 拒不支付还逃匿

四川新闻网巴中7月16日讯(米娜 记者 任佳君)近日,记者从平昌检察院获悉,一工程承包人拖欠86名工人118万余元工资,拒不支付还逃匿。平昌县公安局已将其刑事拘留,并提请平昌县检察院,将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记者从平昌县检察院获悉,某公司将平昌县笔山片区2015年新增农网改造升级和2016年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施工非法转包给周某某个人。周某某聘请杨某某、谭某某等管理人员组建项目部,将劳务工程以台班、社、村等形式非法划块拆解分包给高某、白某某、赵某某等16个班组,雇用民工230余人开展施工作业。至2017年12月,周某某完成工程量共计742万元,为了支配工程劳务款项,虚报大量工人工资卡号,并将全部工资卡占为己有,先后使用工人工资卡提取劳务费668.53万元。周某某先后支付工人工资490余万元,部分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及个人开支。导致高某、白某某等人6个班组86名工人工资共计118万余元未能支付。2017年底,周某某在明知某公司已将劳务费支付,自己仍然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下,更换联系电话、不使用身份证、银行卡等方式逃避工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索要工资及公安机关侦查抓捕。截至目前,周某某仍未支付自己拖欠的工人工资。

记者了解到,案件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平昌县公安局,平昌县公安局于2018年1月25日立案侦查,1月31日将周某某网上追逃。6月26日在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将周某某抓获,经询问周某某对所欠86人工人工资总计118万余元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本身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的权利。平昌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将及时作出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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