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而不得是常態,分開後,別相恨,別相憎

文:大魚很瘦

寫盡世間百態 仍然相信真愛

就算遍體鱗傷 也要笑得猖狂

01

六七月是離別季

高考結束,各奔東西

大學畢業,前程似錦

我們當時聽不懂“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以為,不過是個畢業而已,我們之間關係這麼好,當然會一直聯繫著,會常常見面的,不會淡掉的。。。

愛而不得是常態,分開後,別相恨,別相憎

可是,現在呢?

你畢業多久了?

你曾經最好的兄弟姐妹舍友們,在哪呢?

散落天涯,再無交集。

02

昨天晚上,總算聽到一個浪漫的故事,2010年到現在,相戀八年,分分合合,終於結婚,長廂廝守。

可喜可賀。

也許在很多人看來,8年不算什麼,更久的也有。只是,在8天就能經歷一段從開始到結束的戀愛時代,8年,已經算個小小里程碑了。

當然,天在變,雲在變,你在變,什麼都在變,世界變化得越來越快,我們被時間推著走,來不及回頭望一眼過去的自己。

真的愛到最後,才是贏家。

愛而不得是常態,分開後,別相恨,別相憎

畢業季,會不會成為你的分手季?

年少輕狂,心比天高,在不懂愛情的時候,遇到了你最愛的那個人。

對前途的不確定,對自己的不自信,很純很純的愛戀染上了物質的陰影,很深很深的感情被爭吵磨成了泡影……

後來,我們可能也不會什麼都有,但一定沒了最初很想留住的那個人。

03

關於感情,我曾寫過:為什麼在愛情裡,遺憾總比圓滿多?愛而不得是人生常態

“我知道你很難過,可是,愛一個人需要緣分。沒有一個人非要有另一個人才能過一生。

一段感情,說不清為什麼就結束了,一個曾經很愛你的人,說離開,就真的再也不回來了,留你獨自在原地受傷。

忘不了那個人就投降,感情的付出,不是真心,就一定有結果,別問怎麼做,愛才能長久,這道理,有天你會懂。

昨天在朋友圈裡,看到一個朋友發的一句話:

“不合適就換,壞了就買新。

所以離婚的人越來越多,喜新厭舊。

我也喜歡新的,可是,新的沒那種情感。”

我沒結過婚,但陪著讀者、朋友們去過不少次民政局,離婚。

一直不明白,為什麼結婚、離婚,都要在同一個民政局?為了寓意從哪裡開始,就從哪裡結束?

結婚的兩人恩愛有加,甜甜蜜蜜,眼裡只有對方;

離婚的現場,大多劍拔弩張,氣氛尷尬,或爭財產,或爭孩子,如果殺人不犯法,他們恨不得掐死對方……

離婚後,也依舊在互撕,見不得對方一點好。

很經典的案例,就是嫁錯郎的黃奕,被她前夫黃毅清又是謾罵,又是發不雅照,時不時的,就被騷擾。。。

呵呵。

分都分了,恩恩怨怨一筆勾,不求大方祝福,只求放過。淡忘。給彼此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好嗎。

愛而不得是常態,分開後,別相恨,別相憎

唐朝的離婚書是這樣寫的:

願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掃峨眉 ,巧呈窈窕之姿 ,選聘高官之主 ,解怨釋結更莫相憎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如果,我沒能力給你想要的幸福,那麼,你自己要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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