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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公務員考試還是事業單位考試,公文寫作都是一種常考題型,很多考生在備考的過程中都會擔心公文的寫作格式問題,理論上來說,不同的公文文種,會對應不同的寫作格式。但實際上,公文寫作的格式在某種程度具有共通性。今天,就由中公教育專家給大家介紹一下公文的通用格式要素,大家在寫作公文式,可以在通用格式要素的基礎上,適當改動即可。
一、標題
公文寫作要求考生寫出來的內容必須是成文的,因此,公文的第一個格式要素就是標題寫作。公文標題寫作的一般公式為:發文單位+關於+發文內容+文種,公式中的其他要素根式題乾和材料給出的信息進行刪減,如題幹給出發文單位則寫,沒有給出發文單位則不寫,但文種一定不能省略。例如:市文明辦關於文明出行的倡議書,其中倡議書不能省略。標題頂格居中書寫,如若標題太長,可寫成上長下短的梯形,居中對稱。
二、發文對象
公文往往有發文對象(主送機關),即此公文是寫給誰看的。在公職類考試
當中,公文的發文對象比較常見的有市民、家長、領導、學校等。公文發文對象在標題下一行頂格書寫,後跟冒號。公文發給誰,發文對象即是誰。例如:廣大市民朋友:
三、正文部分
正文部分是公文寫作的核心部分,主要的採分點也集中在這個部分。公文寫作的正文部分包括開頭、主體、結尾三個部分。
(1)開頭。公文的開頭部分主要是寫一些背景性的信息,例如開場白、寫作目的、緣由、意義等
(2)主體。公文的主體部分是公文采分點的關鍵所在。具體寫作內容要根據題幹要求概括材料或根據工作經驗和生活實際來寫。
(3)結尾。公文結尾常見的結尾方式有:總結式,呼籲號召式,貫徹要求式。考生可根據文種的不同,選擇相應的結尾方式。
四、落款
公文寫作的最後一個格式要素為落款,即公文的發文單位和發文日期。發文單位和發文
日期寫在公文的右下角,發文單位在上,發文日期在下,發文單位和發文日期上下居中對稱。
以上四個格式要素(標題、發文對象、正文、落款)即為公文寫作的一般格式要素,不同的公文格式會在一般格式要素的基礎上會有所變化,例如講話類的公文如講話稿、發言稿等,一般不需要落款。各位考生們可以先掌握一般統用格式要素,會大大提升公文寫作的格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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