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费没谈拢,竟砸死女乘客和5岁幼童 山东青岛一出租车司机被判死刑!

为出租车车费问题发生争执,因不合自己心愿,竟将乘车妇女及其5岁的儿子当场砸死。近日,经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出租车司机王志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7年3月11日16时26分,邵某和不满5岁的儿子从青岛市城阳区某超市门口搭乘王志远驾驶的出租车前往某小区。途中,王志远与邵某因支付车费问题产生纠纷,继而发生争吵。王志远提出不再继续运送母子俩,将其送回上车处并让其下车。邵某拒绝下车并要求王志远将其送至目的地。王志远恼羞成怒,驾车驶向他处。

当天16时36分,邵某在朋友圈发布了求救视频,并于16时43分报警。16时45分,王志远将邵某母子载到城阳区某社区北边山坡下,将邵某拖下车,持石块朝其面部击打数下,又持石块朝邵某之子的头、面部击打数下,致二人当场死亡。

出手伤人并致对方死亡后,王志远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作案过程。

法院认为,王志远作为出租车司机,在载客过程中未能规范文明服务,在未到达目的地时要求乘客提前支付车费引发争执,且在与乘客争执后再次以拒载这一违反行业行为规范的方式进行处置,导致矛盾升级,后在乘客要求继续履行运载合同拒绝下车的情况下行凶杀人,持石块连续击打被害人头、面部,并迁怒于无辜随行幼童,致二人死亡,其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故作出前述判决。(郭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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