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海歸人才爲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智力支撐

「理论」海归人才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智力支撑

「理论」海归人才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智力支撑

戰略性新興產業代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方向,是培育發展新動能、獲取未來競爭新優勢的關鍵領域,已經成為全球創新和國際貿易的主賽場。深刻認識海歸人才在發展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中的重要作用,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海歸人才政策,是新時代加快建設人才強國、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一項重大而又緊迫的任務。

近幾年來,在全球經濟復甦緩慢、國內經濟面臨較大下行壓力的局面下,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保持了良好發展態勢,成為經濟平穩增長的重要支撐,在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而其中一個關鍵因素,是以國家“千人計劃”為引領的高端海歸人才的集聚效應。

海歸人才在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戰略性新興產業是以重大技術突破和重大發展需求為基礎,對經濟社會全局和長遠發展具有重大引領帶動作用,知識技術密集、物質資源消耗少、成長潛力大、綜合效益好的產業。未來5—10年,創新驅動的新興產業將成為推動全球經濟復甦和增長的主要動力,引發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格局重構。創新驅動的實質是人才驅動,需要更加高端化、更加規模化、更加國際化、更加專業化的人才隊伍,包括科技創新人才、創業管理人才、工程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金融服務人才等。

從發達國家高技術新興產業發展經驗看,由於新興產業增長迅速,核心技術壟斷性強,國際貿易競爭激烈,而高技術人才的培養需要一個長期複雜的人力資本投資過程,由此產生了專業技術人才尤其是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供給不足的問題。全球化帶來的發展需求和供求關係的失衡,使得本土人才短缺成為一個全球性的問題,由此也進一步加劇了全球性的高技術人才競爭。如何在全球範圍內吸引延攬高精尖技術人才,以形成人才資本的競爭優勢,成為發達國際和新興發展國家共同謀求的戰略選擇。特別是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利用先發優勢,通過技術移民、吸引留學生等各種手段吸引國外人才,以解決本國新興產業快速發展形成的人才供求矛盾,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生產效率,並在一定程度上通過掌控高端人才的國際流動形成產業壟斷。近10年來,所有在美開辦的高科技公司中,有25%以上的創辦人來自美國境外,在投身科學及工程行業的人口中,外來移民佔67%;在高科技中心硅谷,由外國移民參與創辦的公司佔全部高科技公司的52.4%。有25%擁有博士文憑的人出生地不是美國,全世界科技移民總數的40%被吸引到了美國。美國最具代表性的信息產業,是上個世紀以來增長最快的產業,也是美國僱用外國員工最多的產業,國外員工比例高達25%。

同時,也要看到,戰略性新興產業之所以能夠快速發展,特別是獨角獸企業的迅猛崛起,一個技術創新的特殊規律發揮了重大作用,就是全球已經從一個封閉的、線性創新創業模式轉變為一個開放的、混搭的創新創業模式,由此高端人才的異質化集聚結構就成為必要的先決條件,需要多元化的創新團隊及合作伙伴網絡之間更緊密地協調,創造一個開放創新、合夥創業、自由貿易和自由投資的環境,這個環境使得供應商、競爭對手和客戶之間相對自由的跨境互動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重要。它不僅有利於新興產業持續不斷地促進技術轉讓和創新,而且被鏈接到全球市場的小型到中型創新企業,吸收轉化高科技和新技術的能力也更強。在這個開放過程中,正是技術移民和海外人才的環流現象,形成了戰略性新興產業全面提升高技術和創新能力的全球價值鏈。

在全球高技術新興產業的競爭中,最明顯的特徵就是極大地推動了人力資本的流動性開發,海外科學家、工程師、技術人員、創業者以及留學生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具流動性、對經濟科技發展影響最大的人才群體。如在全球居前10位的創新型國家中,外籍科學家均佔30%至60%之間。

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異軍突起,引發了史無前例的海外人才“歸國潮”

為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我國“十二五”“十三五”期間都制定了專項發展規劃,提出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要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動力,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5%,形成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製造、生物、綠色低碳、數字創意等5個產值規模10萬億元級的新支柱,並在更廣領域形成大批跨界融合的新增長點,平均每年帶動新增就業100萬人以上。到203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成為推動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主導力量,我國成為世界戰略性新興產業重要的製造中心和創新中心,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和主導地位的創新型領軍企業。這一宏偉目標預示著戰略性新興產業將突破傳統產業發展瓶頸,為中國彎道超車、在國際競爭中贏得主動提供寶貴機遇。創新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靈魂,人才是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首要資源。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由大批海外高端創新創業人才以及數百萬海外學子構成的歸國熱潮逐漸興起。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以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為重點,大力實施以“千人計劃”為引領的海外人才引進工程,先後共計引進海外高層次科技人才8000多人;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積極實施引才計劃,如北京“海聚工程”、江蘇“雙創計劃”、湖北“黃鶴英才”,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計劃”、中科院“百人計劃”等,吸引5萬多海外高層次科技人才,由此帶動了更多的海外留學人員歸國創新創業。截至2016年底,我國留學回國人員總數達265.11萬人,形成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規模的留學人才“歸國潮”。2017年留學生選擇回國的人數突破60萬。截至2017年,全國已建立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基地112個,留學生創業園350多個,吸引入園企業超過2.3萬家,吸納在園創業留學人才8.6萬多名。大批海外留學人才的歸來,為發展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注入了強大人才活力。

以北京市中關村為例,截至2017年底,中關村集聚“千人計劃”“海聚”“高聚”人才2269人(團隊),其中“千人計劃”人才佔全國的19%,在中關村工作的外籍人員近萬名。中關村打造了海外人才發展的“軟口岸”,繪製“全球頂尖技術和團隊分佈圖”,廣開薦才引才渠道。在主要發達國家聘任了一大批“海外人才工作顧問”,依託在硅谷、倫敦、悉尼、東京等地區設立12個海外人才聯絡機構,根植、聯繫和影響廣大海外人才回國創新創業,在海外高端人才的引領下,產生了市場估值超過10億美元的新興產業獨角獸創業企業70家,海外歸國創業者創辦企業累計達到8000家。

上海市結合戰略性新興產業佈局,實施了地區性的“上海千人計劃”,側重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金融、航運等本市重點產業,大力推進海外高層次人才集聚工程。截至2017年已經引進了13批1145名創新創業海外高端人才,先後建立了生活服務專窗和科技事業發展服務專窗,為“千人計劃”專家提供涉及子女讀書、醫療照顧、居留、通關等16大類40項生活安居服務,以及涵蓋科技攻關項目、科技財稅優惠、科技獎勵、國家重要科技項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資金、創新創業環境資助、人才項目資助、國際科技合作等7大類29個科技事業服務項目。經過十多年的持續努力,上海人才隊伍的國際競爭力顯著提升。上海連續在“外籍人才眼中最有魅力的中國城市”榜單上排名第一,成為名副其實的海歸人才創新創業高地。

深圳市2011年實施“孔雀計劃”以來,“孔雀旋風”席捲海內外,吸引不少“孔雀”從海外競相飛回深圳。截至2016年7月,深圳已累計引進孔雀團隊和廣東省創新科研團隊83個,累計認定海外高層次人才1583人,涵蓋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醫療器械、先進製造及新能源等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為深圳的科技創新提供了強大的智力和人才支撐。光啟、華大基因、大疆創新、柔宇科技、超多維等企業“騰空出世”,為深圳的產業版圖帶來了全新的改變。深圳光啟高等理工研究院作為“孔雀”團隊落戶深圳,從僅有5名海歸人才的一個小團隊,發展成為來自30多個國家的超過300人的科研團隊,申請發明專利達1800多件,創造了創新成果和人才集聚的“深圳速度”。

海歸人才在我國突破關鍵技術、帶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等方面作用越來越大。如量子通信及組網、中微子震盪、誘導多功能性肝細胞等一批具有國際影響的高水平成果競相湧現;載人航天和探月工程成就舉世矚目、國產大飛機成功總裝下線、北斗導航系統廣泛運用、世界首顆量子科學實驗衛星“墨子號”發射升空、“華龍一號”首堆示範工程開工建設、“中國天眼”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落成啟用;3D打印、基因測序、新材料等產業化步伐加快;高鐵、超級計算機、通信設備等高端裝備研發製造取得重大突破,高端科技產品出口所佔份額增長迅猛。

實踐證明,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離不開海歸人才的智力支撐,同時海歸人才的價值體現也離不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最佳平臺,只有兩者的深度融合,才能贏得國際競爭的主動權,實現我國的產業升級、新舊動能轉換。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戰略思想,在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得到了充分體現。

推進人才政策和體制創新,激發海歸人才活力

總體來看,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整體創新水平還不高,一些領域核心技術受制於人的情況仍然存在。在集聚海歸人才和外國高端創新人才方面,一些改革舉措和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束縛人才創新活力的體制機制障礙尚未有效破除,迫切需要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全面營造有利於新興產業人才高質量發展的生態環境,加快推進人才發展政策和體制創新,全面激發人才創業創新動力和活力。針對當前引進海歸人才的問題,提出幾點建議:

首先,加強科學規劃,精準引才。從滿足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要出發,制定並定期調整引進海外人才指導目錄。堅持以事業引才,立足區域新興產業特色,實現東、中、西部在人才引進上的差異化競爭。通過營造公平、公正的人才競爭機制和發展環境,讓引進人才得到持久的“高收益”。

第二,暢通海歸人才信息渠道,準確把握海外人才使用流動規律,確定引才策略。政府相關產業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組織應建立海外人才數據庫和信息服務平臺,及時發佈人才需求信息,促進人才與資本、項目有效對接。在人才引進中開展知識產權評議,規避知識產權風險,有效利用知識產權信息發現和引進海外人才。

第三,創新引才方式,建立海外聚才用才載體。鼓勵支持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個人等依據相關國家的新興產業人才優勢,在國外設立研發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技術轉移中心和產業化基地等,就地吸引使用海外人才。鼓勵以投資、委託、合作等形式在國際知名高校和科研機構培養我國所需留學人才。鼓勵以考察講學、項目聘用、研發合作、專題培訓和舉辦國際學術會議等方式,發現和吸引各類優秀海外人才。

第四,強化激勵措施,健全海歸人才創新創業利益回報機制。完善收入分配和產權激勵制度。支持海歸人才按照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創新要素貢獻參與分配。實行期權、股權激勵等中長期激勵政策,允許海歸人才通過技術股權收益、期權確定、資本市場變現等增加合法收入。完善知識產權收益分配製度,依法保護海外人才享有知識產權權益。

第五,營造良好生活環境,提高海歸人才服務保障水平。依法保障海歸人才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權益。依託社會公共服務體系,設立專門服務窗口,為海歸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實待遇等提供一站式高效便捷服務。培育信息化、產業化的國際人才服務市場體系,提升人才服務國際化水平。健全符合海歸人工作特點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按規定參加和享有基本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並做好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

第六,建立政策實施評估機制,避免地區間非良性競爭。在海外高層次人才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要建立地方政府人才引進綜合評估體系,從政策投入、產出及外部效應等方面如實反映出地方政府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的政策實施效果,及時、靈活調整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的具體內容和目標方向。

(作者為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原院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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