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擬對外來工發放租房補貼 每人每月補240元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時,應當按照規定提交身份證明、租房證明、社會保險、公積金繳納證明等相關資料。

7月11日,武漢市房管局發佈《武漢市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保障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並從7月11日起至8月9日,進行為期30天的徵求意見。

該辦法明確指出,在本市中心城區註冊登記的用工單位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可申請公租房保障,保障方式為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擬按照每人每月240元的標準進行公租房租賃補貼(住房建築面積24平方米,每平方米補貼10元/月)。補貼領取累計時長不超過36個月。每人累計補貼最多8640元。

值得注意的是,外來務工人員申請租賃補貼,應當同時具備3個條件,即持有《武漢市居住證》、連續繳納社保和公積金1年以上且處於在繳狀態、申請人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3年內無房產轉移記錄。其中,已享受本市公租房保障或已取得本市公租房保障資格的外來務工人員,不得再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徵求意見稿內容,今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時,應當按照規定提交身份證明、租房證明、社會保險、公積金繳納證明等相關資料,由用工單位核對彙總。

此次出臺的徵求意見稿,也對相應弄虛作假等情形進行了規避。今後,武漢市房管、人社、公積金部門將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定期推送外來務工人員繳存社保、公積金的相關信息,房管部門將定期核查外來務工人員家庭住房情況。

對於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申請要求的,將及時註銷相應的保障資格。如果外來務工人員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住房租賃補貼資格的,房管部門應取消其補貼資格,停止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其中,外來務工人員採取虛報瞞報個人情況、提供虛假資料等手段騙補貼資格的,將被記入個人信用檔案,主管部門5年內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記者梳理發現,從武漢當前此類公租房政策來看,屬於首創。易居研究院研究員詹毅凡向記者分析稱,因為過去公租房的覆蓋對象其實很少涉及外來務工人員,本身公租房的申請也比較難。而現在既放寬了申請者的對象範圍,也對此類群體給予了資金補貼,所以既體現了公租房政策改革的導向,同時也能夠為此類群體的租房提供更便利的條件。

據瞭解,按照目前公佈的公租房貨幣補貼標準,武漢保障力度在河南、湖北、湖南、安徽和江西等中部五省省會城市中最大,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居於領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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