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縣人民法院在「三大活動」中出文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服務保障

四川民生報道網訊:西充縣法院在“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活動中,經過認真調研,出臺了《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西充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優質的司法保障。《意見》從五個方面為鄉村振興提供服務保障:

一、服務保障實力鄉村建設。一是營造法治有序的發展環境。依法打擊破壞農村社會秩序、擾亂農業市場秩序、危害農村投融資環境、妨礙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刑事犯罪,依法懲治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當地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等行為,加大對農村合作醫療、惠農補貼、集體資產管理、土地徵收等領域職務犯罪的打擊力度,為鄉村全面振興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二是服務農業產業升級和農村綜合改革。妥善審理涉及現代農業示範區、農業科技園區、農產品加工園區等民商事案件,推進農村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夯實鄉村振興要素基礎,提高農業現代化程度。妥善調處涉及鄉村旅遊、農業綜合開發、農村電商物流等新產業新業態的矛盾糾紛,營造良好的農村創業環境。加強對農村土地政策和法律的調查研究,依法審理涉及農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權分置”案件,推動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促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是加強農產品區域品牌司法保護。推進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審判模式,加大對盜用、冒用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違法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提高“西充產”農產品公信力。依法審理涉及農業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各類知識產權案件,保障農業科技創新。

二、服務保障宜居鄉村建設。一是保障群眾安居樂業。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嚴厲打擊 “村霸”黑惡勢力。紮實推進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保障鄉村社會安全穩定。嚴厲打擊侵害留守老人、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犯罪案件,加強對農村青少年犯罪預防及判後幫教工作。二是保障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妥善化解涉及農田水利、農村道路、農網改造、房屋整治、汙水處理等領域的各類建設施工、合同、侵權糾紛,保障項目建設進度,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三是提升鄉村綠色發展法治化水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充分運用刑事、民事、行政等審判手段,維護各項環境資源法律制度的權威,推進農村生態保護制度、生態補償機制的全面建立。加強涉空氣汙染、土壤汙染、水資源汙染案件的審理工作,監督支持環境執法,嚴厲制裁汙染、危害環境的行為。

三、服務保障文明鄉村建設。一是強化以司法審判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創新家事審判模式,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家庭美德,引導家庭成員樹立行為準則,促進農村家德家風建設。加大相鄰權、鄰里糾紛調處化解力度,弘揚守望相助、鄰里和睦的鄉鄰美德,維護熟人社會中的情感和道德紐帶。二是醇化村風民風社風。依法懲治發生在農村地區的“黃賭毒”等犯罪行為,持續保持對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犯罪的高壓態勢,加大對利用封建迷信侵犯農村群眾人身、財產犯罪,引導群眾愛國愛黨、崇尚科學、破除迷信、抵制腐朽文化,推動形成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導向。三是保護農村優秀文化遺產。本著傳承與創新、保護和利用並重的原則,依法保護林氏剪紙、祥龍板凳龍、祥龍嫁歌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公平合理地協調和平衡在發掘、整理、傳承、保護、開發和利用過程中各方主體利益關係,強化傳統文化的傳承保護。

四、服務保障和諧鄉村建設。一是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加強與基層黨委政府和群眾自治組織的溝通與協作,把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自行和解、仲裁等方式相銜接,充分發揮鄉村幹部、司法協理員、人民調解員等多種力量,構建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促進農村和諧穩定。二是促進鄉村依法治理。加強對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的業務指導,加大對村社幹部、農村群眾的普法力度,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重視鄉規民約、善良民俗習慣的積極作用,推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三治”鄉村治理體系。三是加強人民法庭建設。充分發揮人民法庭靠近鄉村、貼近百姓的優勢,加強“智慧法庭”建設,健全點、線、面結合的便捷高效司法服務網絡,方便群眾訴訟,增強群眾獲得感。

五、服務保障富裕鄉村建設。一是精準保障脫貧攻堅。嚴厲打擊扶貧領域職務犯罪,促進扶貧資金的陽光化管理和公正合理使用。依法妥善審理貧困地區金融扶貧、產業發展等涉經濟領域案件,妥善審理貧困人口移民搬遷、就業、醫療、教育等涉民生領域案件,為打贏脫貧攻堅戰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依法免除精準扶貧對象的訴訟費用,確保貧困人口不因經濟困難打不起官司。紮實做好定點幫扶工作,確保幫扶村如期脫貧。二是加大涉農案件執行力度。組織“院長大比武”執行攻堅競賽,開展涉農案件集中執行專項行動,到2018年底基本解決執行難,確保農民合法權益及時得到實現。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動配合,加大對農村失信被執行人的規制和懲戒力度,營造良好農村誠信環境。三是保護農業經營者財產權益。依法審理涉及土地經營權、房屋財產權、宅基地等農村產權入股、租賃、託管等方面的各類案件,依法保護農民、農業經營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合法權益。

為確保服務保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取得實效,縣法院成立以黨組書記、院長劉建菊為組長、各黨組成員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並在院辦公室下設辦公室,負責相關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導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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