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
烟台市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确定
由3178元上调为3465元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9305元,烟台市 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以此为依据确定。
其中,企业职工(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465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7326元;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465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 5775元。自2018年7月起按新基数收取社保费并同时对本年度1-6月份基数差额进行补缴。
此前,烟台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为:月最低缴费基数3178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5890元。
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9305/12≈5775元,我市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以此为依据确定。
1)企业职工(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
月最低缴费基数为:5775*60%≈3465元
月最高缴费基数为:5775*300%≈17326元
2)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个体工商户)
月最低缴费基数为:5775*60%≈3465元
月最高缴费基数为:5775*100%≈5775元
(通讯员 逄玮 刘晓阳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焦兰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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