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经开区关于环境综合整治的紧急通知

经开区各企业、商铺:

根据白玛旺堆书记在拉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上的相关要求,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拉萨城市形象和美誉度,现将经开区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广告清理整顿工作。各企业、商铺对不符合规定、过期的广告内容、宣传条幅限期更换完毕,对规定张贴区域以外的违规广告、未经审批的广告牌、随意悬挂的横竖幅立即拆除。如检查发现问题,经开区整改办将责令违规单位改正,并按照《拉萨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整改时限2018年7月19日前)

二、加大违规建筑渣土和生活垃圾整治力度。任何企业、个体不得擅自将垃圾随意堆放、倾倒。各企业、商铺及时与经开区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处理合同,确保经开区垃圾规范管理,进一步巩固经开区环境卫生整改成果。如检查发现问题,经开区整改办将责令违规单位改正,并按照《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整改时限2018年7月20前)

三、加强河道、辖区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经开区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要加大对经开区段河道管理、巡查力度,加强园区环境卫生清理程度,确保园区环境干净整洁;立即加强园区绿化景观的维护工作,立即修剪、及时浇水,彻底清除绿化带内垃圾杂物、枯萎苗木,确保园区绿化苗木生长旺盛、姿态优美。如检查发现问题,经开区整改办将责令改正,并按照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整改时限2018年7月20前)

四、加强园区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经开区各企业要加强扬尘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必须设置降尘设施,进出运渣土车辆要覆盖,不得超载裸运。各商铺的占道经营设摊,撤除所有占道烧烤摊位。经开区整改办立即开展联动执法,对违规违法企业、商铺进行清理整顿,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拉萨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整改时限2018年7月20前)

五、进一步巩固“禁白”工作成果。任何单位、个体,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袋,商家可有偿为顾客提供餐具、环保袋,各临街单位确保“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经开区“禁白”办加大检查力度,一经发现问题按《拉萨市禁止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购物袋管理办法》、《拉萨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给予处罚。(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经开区整改办(规建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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