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辅警被市县人民政府表彰为2017年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两名辅警被市县人民政府表彰为2017年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在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全县政法工作会上,禄劝公安局屏山派出所余学明、姚文明两名辅警被自治县人民政府表彰为“2017年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并上台受奖,领取了奖励金。

两名辅警被市县人民政府表彰为2017年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2017年,在全县各族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平安禄劝建设的过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威胁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弘扬了社会正气,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其中就有屏山派出所辅警余学明、姚文明两名辅警的身影……

两名辅警被市县人民政府表彰为2017年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2017年5月24日上午7时40分,屏山派出所辅警余学明、姚文明在旧县大桥2号警务亭交接班过程中,忽然听到有人跳河的求救声,余学明、姚文明迅速携带救生设备赶赴现场,见一女子在河中挣扎。闻声后,姚文明立即将救生装备扔向河中,并大声向女子喊话叫其抓住救生圈和救生绳。但该女子拒不配合营救,余学明见状不顾个人安危,纵身跳入河中,凭借冷静的判断和过硬的游泳本领,将该女子推送到岸边,在辅警姚文明及群众的通力协作下,成功将该女子营救上岸。

两名辅警被市县人民政府表彰为2017年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辅警余学明、姚文明同志关键时刻奋不顾身,救助群众于危难的行为,充分展现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见义勇为的敬业精神和履职尽责的职业道德。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经昆明市人民政府、禄劝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表彰余学明、姚文明两人为2017年度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两名辅警被市县人民政府表彰为2017年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在此,禄劝警方号召全局民警职工和全县人民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学习,学习他们积极参与平安禄劝建设、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人翁精神;学习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的奉献精神。希望大家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崇尚见义勇为品质,关爱见义勇为人员,为深化平安禄劝建设,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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