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宿闺蜜家盗取二枚金戒指 该女子获刑并罚金

留宿闺蜜家盗取二枚金戒指 该女子获刑并罚金

留宿闺蜜家中,当看到闺蜜的黄金首饰时,舒城一女子竟生贪念而将自己送入监狱。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判决被告人方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30日晚,被告人方某留宿在舒城县舒茶镇某村龚某的住处。次日早晨,方某趁龚某离开卧室洗漱之机,窃取龚某放置于卧室抽屉内的二枚“老凤祥”牌黄金戒指。当日下午,龚某来到方某处串门发现被盗戒指,方某遂将二枚戒指归还龚某。后龚某报案,方某被民警口头传唤到案接受调查。经鉴定被盗戒指价值人民币476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方某被民警口头传唤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方某将所盗财物,返还被害人,且系初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被告人方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中国法院网讯 (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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