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魂滯魄 乘光解脫:話說幽燭破暗的道教燈儀(下)

文/李遠國 李黎鶴

分燈科儀,是在唐宋時從禮燈儀式中衍化出的最具道教思想特色的一種儀式。道教認為薦拔亡靈,照破幽暗之燈,須得慧光之法,故在燈儀中衍化出分燈之法。分燈請光,用陽燧(神光寶鏡)取慧光,自一分三,從三至九,九九變化,而生萬光,這就是散一為萬。

苦魂滯魄 乘光解脫:話說幽燭破暗的道教燈儀(下)

燈儀 臺北松山慈惠堂(資料圖)

分燈科儀先要請光,即在建壇日正午,書請光符二道,用陽燧中取火,點燃元始天尊神位前燭燈。道教認為取日中真火可以下徹九幽,意在以天上之陽光,開地下之幽暗。

請光分燈科儀的方法是:法師向東南或三清前備香案,在正午時焚香設拜,叩齒九通,長跪望天門啟奏事意,然後念太陽回耀神咒:“明哉太陽輝,神光洞三清,散玄真內,靈煙生紫庭。控御乘風煙,飄飄入無形,急急如律令!”

法師用陽燧取日中真火,此火象徵太陽正氣,用慧光符點燃符燭,此燭稱為傳光燭。法師首先行分燈法,用傳光燭點燃玉清前的燈,再逐一點燃上清、太清前的燈燭。三清燈火在齋期須連續燃點,不可一刻有缺,分燈、破獄、鍊度火池,都要用此燈火,表示借太陽正氣以開朗重陰。

當代香港道教齋醮,在建醮第一天晚上,亦要舉行分燈儀式。分燈時高功首先向神靈獻茶酒奏文,然後當眾緣首將小燭插進壇上香爐時,高功念唱贊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普照天地,光明見清。”

侍燈法師舉燈,高功、都講、奉經分別將大燭奉獻玉清、上清、太清,其餘法師舉小燭繞行,表演迴旋、天輪燈、地輪燈燈法,壇場上眾多小燭迴旋轉遞,表現出分燈儀特有的美景與壯觀。道教分燈科燈燈相續,煥映萬天,照明九地,形象地表現出大道生物之神功,元始開天之妙化。

破九獄燈儀,首先要在齋壇設立九獄,並依法安置九獄燈。選擇齋壇東南方地戶位置,用土沙砌成九獄,分別象徵東、南、西、北、東北、東南、西南、西北、中央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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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九幽燈圖 (周思得《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

九壇長寬都是二尺,獄壇四維總計六平方尺,此表示法地之陰,極二六之象。每獄作四角三曲,宛如地獄之形,每獄各燃三盞燈,九獄共二十七炬。九獄之中心,隨方立牌,牌上書寫破地獄符,背寫獄名,獄牌後立青竹九竿,各長九尺,九根竹竿上各懸掛青色破獄幡;幡上亦依式書符。

在幡頂書九獄符,稱為九格首符,在幡兩側寫破獄符咒、告文。在幡足寫某符告下某獄。法師每破一獄,即焚燒一幡,復掛黃色一天幡,最後在九獄中立大幡一首,書青玄寶號。此幡任風飄揚,亡魂萬罪皆滅,這樣即表示地獄開光,亡靈登真。高功在破獄時,先要在燈火上焚燒燬鎖符、張門符,焚符前宣二符告文。

為了體現光照地獄、拔度亡魂,解脫輪迴的願望,《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卷十九稱:

“幽冥之界,無復光明,當晝景之時,猶如重霧,及昏瞑之後,更甚陰霾,長夜罪魂,無由開朗。眾生或無善業夙有罪根,歿世以來,沉淪地獄,受諸惡報,幽閉酆都,不睹三光,動經億劫。我天尊大慈悲愍,弘濟多門。垂燃燈之文,以續明照夜,靈光所及,罪惱皆除,更乘懺拔之緣,便遂往生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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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化破獄 臺北松山慈惠堂(資料圖)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無上道心,依按科格,來詣齋所,齋備香油,為國主、帝王、君臣、父子,三途九夜,若幽若明,依法然燈,照燭內外,上映諸天之上、福堂之中,下照九地之下、地獄之內,使苦魂超度幽爽開光,九祖昇天,三途黑暗,福霑一切,功德無窮,當知此人積劫善緣,必得成道。”

宋元以後,九幽燈儀演習十分普遍。據《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稱:“昔祖師所說三元簡文,燃燈科式最為禁重,而重陰一照,萬苦停辛,鐵獄無窮,蒙光開爽。黃籙科九幽齋儀,有回耀輪燈、九巵神燈、九獄神燈,破昏暗於長夜,照苦爽於三途,假天象之慧力,分上聖之威光,照徹寒扃,普開冥壤。”

法師於日中時分,以符咒從陽燧取火,點天尊前明燭一炬。入夜,法師與侍燈在天尊前分請燈光於壇,“燃燈光,照徹於冥陰,使幽爽立度於開泰”。然後,行攝召之法,明九幽之獄而能破其幽暗,可度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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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九獄燈儀 臺北松山慈惠堂(資料圖)

法師破幽之法,就是“左手掐中指中,隨方化身,取本方氣而吹彈”,心中存自身為破獄各方之高真,同時東方步丁罡九步,南方三步,西方七步,北方五步,四維並五步,中央則丁罡一十二步。

周思得《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卷二四:九幽燈儀,以淨砂鋪九幽之獄於壇場之地,燃點壇燈,“破皆暗於長夜,照苦爽於三途,假天象之慧力,分上聖之威光,照徹寒同,晉開冥垠。”

九幽神燈的製作,據古法,“於靈壇廣殿眾聖之前,分為九樹,依九位陳列,樹別九盞,或一樹九層,層別九卮,九九之數,法天象地,下開九夜,上達九玄,濟存拔亡,最為聖福。”法師於日中時分,以符咒從陽隧取火,點天尊前明燭一炬。

入夜,法師與侍燈在天尊前分清燈光於壇,“燃燈光,照徹於冥明,使幽爽立席於開泰。”然後,行攝召之法,明九幽之獄而破其幽暗,可度亡魂。法師“左手掐中指中,隨方化身,取本方氣而吹彈。”自存為破獄各方之高真,同時,在東方步丁是九步,南方三步,西方七步,北方五步,四維並五步,中央則丁罡一十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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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諸大地獄燈圖 (周思得《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

破諸大地獄燈儀。《靈寶玉鑑》卷一:“齋法中每以然燈為首,所以法天象地。故每遇建齋,必於宿建之夕,請光分燈,以法日月星斗之懸象。令壇所內外洞明,上下交映,庶乎可以擬大浮黎土之流精玉光,洞煥太空,七寶林中之無極光明,照無極世界。”

“凡所謂上聖高尊,妙行真人,天真大神,無極聖眾,皆傾光回駕矣。然燈破暗之法,蓋為死魂一墮重陰,漫慢長夜,非有陽光照燭,超出良難。故必法天象地,然燈告符。夫謂法天象地者,上法日月星辰之懸象,下布八卦九宮之方隅,以交接陽光,開明幽暗,使亡魂乘光得度也。”

“非直藉此燈焰焰熒煌,為觀美也。存念精專,此作則彼應也。謂之破獄者,全在法師運自已之陽光,以混合燈光,上接九天之陽光,以遍照三界九幽。使亙天徹地,皆有光明,凡墮幽冥,皆得乘光而超出,一時神通變化。凡所謂獄,皆無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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鍊度壇燈圖(周思得《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

《靈寶玉鑑》卷一:“靈寶濟度一法,水火鍊度,其至要也。人生清明在躬,氣完理具,此心真體,妙用與造化者遊。生則為聖為賢,死則魄降於地,魂升於天。由其良心善性,不為事物侵亂。”

“故一氣之聚散,皆順乎自然之理。其有至人高士,煉真陽,合衝氣,存無守有,體玄入虛,道備功成,則高超物表,奚有於幽冥之沉淪。惟昧者感於情,役於氣,梏於有,已肆欲戕真,執而不化,則其死也業識不免,沉滯幽冥。此鍊度之法所以施也。”

“鍊度者,以我身中之陰陽造化,混合天地陰陽之造化,為淪於幽冥者,復其一初之陰陽造化也。夫謂我身之陰陽造化者,神與氣也。神為氣之母,神動則氣隨也。所設有形之水火者,假天之象,地之形,日精月華之真炁。”

“又假諸符篆,以神其變化,使死魂復得真精合凝之妙,而仙化成人也。然後以我之知,覺彼之知,以我之覺,覺彼之覺。則死魂自然一真澄湛,與道合真,天上人間,無往不可,煉之而後度之,故總謂之鍊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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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湖地獄燈圖(周思得《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

《靈寶玉鑑》卷一:“血湖地獄者,由幽冥之宰物者,隨死者之冤結而化見也。人莫不由父生母養,以成幻質。惟婦人自妊娠以至娩乳,苦厄良多。有懷胎而死,有既產而亡,或母死而子存,或母存而子死,或子母俱殞於臨蓐之頃,亦有俱喪於既產之餘。”

“是皆其前生仇讎,托胎報復。至有以藥毒自墮其所孕,亦有以多子而不育其所生。彼安身立命之念既孤,則負屈銜冤之心莫釋。死則魂系血湖,以受報對,動經億劫,無有出期。非建大齋,莫能超度。”

“故靈寶大法中有玉光一品,專一拔度血湖。拜表上章,行符告簡,次第有科。既以天將攝其魂,復以天醫療其疾,神水滌其腥穢,法食消其飢渴,然後釋其執著之想,開其超度之方,妙用神功,盡在行持之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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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儀 臺北松山慈惠堂(資料圖)

“儒家每謂人死則遊魂為變,體魄不能生,將與草木同一腐壞,尚奚腥穢飢渴之為害哉。又曰:縱令冥府誠有牢獄枷鎖,一如陽世官府,亦將何所設施。殊不知其身雖死,覺性尚昏,故口體之念不能遽忘。”

“又況抱屈銜冤者,每思報復,其不平之氣不能自散,必質之於司幽冥造化者,以求直焉。其仇家生前果有其惡,自亦不能釋然於懷,其魂氣隨其念而有其獄焉,故不可謂之無也。”

世界上許多宗教都有天堂地獄之說,稱現世行善者死後上天堂,作惡者死後入地獄。能否免除地獄之苦呢?道教宣稱人生前應皈依道教,從善除惡;臨終受三歸,懺悔罪孽;亡後立壇誦經超度。

苦魂滯魄 乘光解脫:話說幽燭破暗的道教燈儀(下)

幽冥之界,無復光明(資料圖)

不僅如此,道教還構想了一套內蘊豐富的燈儀,要從根本上擊破九幽地獄,拔度幽魂出獄,這是其他宗教沒有涉及的,從而反映了道教對人生苦難及精神深處埋藏的陰暗層面的高度關注與真切關懷。

就此而言,透過密佈在九幽地獄的重重陰霾,我們看到的卻是道教濟世度人的慈悲心懷與人文理念的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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