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额济纳旗通报1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通报曝光|额济纳旗通报1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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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曝光|额济纳旗通报1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经查,额济纳旗东风镇古日乃嘎查党支部原书记达布拉干于2014年3月与河南某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接、商谈,将嘎查集体房屋两处与个人房屋一处以其个人名义出租,未按规定召开村民委员会会议,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2014年-2015年期间,达布拉干将嘎查集体房屋租赁费人民币128677.89元存入个人账户,未及时上交嘎查时间超过六个月,其行为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版)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经2018年2月9日第十三届纪委常委会第3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达布拉干开除党籍处分。

达布拉干身为共产党员,在担任嘎查党支部书记期间,未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公私不分,长期占有集体财产,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望全旗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严守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以更严更实标准服务群众。各苏木镇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各项制度。各嘎查、社区要加强“三务”公开工作,以更加严格的要求、严厉的措施持续推进基层作风建设。下一步,旗纪委监委紧盯“五项”专项治理内容,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力度,对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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