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沒有那麼快,也沒有想像中那麼大的作用

最近由於兩件事情,房產稅的討論又甚囂塵上,各種報道不斷。先是6月底央視報道的全國不動產登記聯網,接著是國家統計局在上半年房地產數據公佈後公開喊話加速推進房產稅。此兩件事情一出,房產稅在很多人看來似乎蓋棺定論,馬上可以出臺,並且可以成為調控房地產價格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事實會不會這樣呢?我看未必。在我看來,房地產稅沒有這麼快,也沒有這麼大的作用。所以在此還是再次闡述我對房產稅幾個問題的看法,供大家參考。

【以下內容純屬個人意見】

1、房產稅的必要性

當然非常有必要。房產稅是財稅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現在進行分稅制改革中重要的一個環節。上次分稅制改革,留下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這個地方小金庫,造就了土地財政在過去十幾年對城市建設和發展發揮了巨大作用。很多城市土地出讓當然還能維持一段時間,但是看起來也持續不了太久,總是要為以後的持續財政收入想辦法。房產稅雖不如土地出讓一把梭哈帶來的暴富痛快,但是重在是源源不斷的細水長流,而且這個水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細。

2、房產稅的時間

2020年之前很難完成立法流程,全國層面的實際徵收在2021年甚至2022年。但是會逐步擴大試點城市範圍,為立法和全面徵收提供實踐經驗。預計房價上漲快的二三線城市以及土地出讓不利的三四線城市都會有城市試點,也不排除調整上海重慶的試點徵收方式。

3、房產稅徵收的方式和力度

房產稅是地方稅,房產稅應該是界定徵收的方式和範圍,具體如何徵收會由地方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比如財政、房地產市場情況進行決定。

徵收的方式預計是年繳,在按照人口減免一定面積後,按照房產評估值*較低稅率(0.5%-2%)進行徵收。為了減少徵收的難度和降低抗性,預計徵收的稅率設計會很低,實際繳納的稅額比較少。

隨著不動產登記在各地的逐步完善,房產稅在徵收上已經沒有太大的技術難度,房產價值按年自動評估也很容易實現,更何況初期可能追求的較低的稅額,房產估值額更是可以低一些。

4、房產稅的法理問題

這個是以前探討很多,但是現在基本上都已經接受的一個話題。

不要想太多,土地的歸土地,房子的歸房子,本來就是分開的。房產稅理解成房產持有稅就好了,在我們持有房產期間,政府為我們的房產進行了基礎設施等公共投入,還需要進行維護更新。

5、房產稅會引起房價波動嗎

實事求是的說,肯定會。房產稅開始徵收的時候,不免會有人處理房產,特別是租金回報率很低的地方,房價會有所波動,但我覺得是短期的。

對於租金回報率尚可的地方,特別是現在一二線城市的租金持續上漲,預計房產稅的影響會更加有限。

另外,房產稅肯定還會發生轉移,而且會直接往租金上轉移,租金難免還會繼續上漲。

6、全國不動產登記聯網與房產稅有什麼關係

沒什麼特別大的關係。

房產稅是地方稅,徵收範圍應該是會侷限在地級市範圍,甚至地級市的主城區和下轄縣都有可能分開。跨城市合併徵收的概率不大。所以,是不是全國聯網對徵收房產稅意義不大。只要城市自己的不動產登記做全做好了就行。

7、全國不動產登記聯網能夠引起房產拋售嗎

全國不動產登記聯網的新聞出來後,很多人猜想會引起拋售潮,認為這個對反腐會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我個人覺得有這個作用,但現在沒那麼大,前兩年公務員體系進行的財產申報比這個嚴格多了,恐怕是該處理的都已經處理了。全國不動產登記即使聯網了,恐怕也不會引起多大範圍的房產拋售,但是對查處老賴卻可以發揮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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