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重組人白介素-11注射劑說明書的公告
(2018年第44號)
根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安全性評估結果,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重組人白介素-11注射劑〔包括注射用重組人白介素-11、注射用重組人白細胞介素-11、注射用重組人白介素-11(Ⅰ)〕說明書【不良反應】和【禁忌】項進行修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所有重組人白介素-11注射劑生產企業均應依據《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重組人白介素-11注射劑說明書修訂要求(見附件),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於2018年9月15日前報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籤的,應當一併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籤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准內容一致。在補充申請備案後6個月內對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及標籤予以更換。
各重組人白介素-11注射劑生產企業應當對該藥品相關不良反應發生機制開展深入研究,採取有效措施做好該藥品使用和安全性問題的宣傳培訓,指導醫師合理用藥。
二、臨床醫師應當仔細閱讀重組人白介素-11注射劑說明書的修訂內容,在選擇用藥時,應當根據新修訂說明書進行充分的效益/風險分析。
三、患者應嚴格遵醫囑用藥,用藥前應當仔細閱讀重組人白介素-11注射劑說明書。
特此公告。
附件
重組人白介素-11注射劑說明書修訂要求
一、【不良反應】項下第一段增加以下內容:
上市後監測已收集到本品引起的過敏反應報告,臨床使用過程中應警惕可能發生的過敏反應,應告知患者出現過敏症狀後需及時報告醫務人員。已報道的過敏反應相關體徵和症狀包括面部、舌頭或喉部水腫,呼吸急促,喘息,胸痛,低血壓(包括休克),發音困難,意識喪失,精神狀態改變,皮疹,蕁麻疹,潮紅和發熱等。過敏反應在本品首次給藥或多次給藥後均可能發生,一旦發生過敏反應,應永久停用。
二、【禁忌】項下修改以下內容:
將“同類產品國外曾發生嚴重過敏反應”修改為“本品有嚴重過敏反應風險”。
來源 | 中國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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