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照片横空出世,周立波能够通过围观群众得到”瓜情“吗?

八卦气象台


某某,完全可以说2018年最神秘人物,被你炒作的像个侦探小说又像金庸笔下的某个人物。

今天我们来简单的聊聊这位某某。如果有必要 在深聊。

王志安采访你的时候你是这样介绍的——北方某省委书记的前女婿,军人。身价数十亿(美金)。因为此人势力太大你不敢说出来他的姓名。

今天你发文说了三怕,一怕家人遭遇不测,二怕被“封口”,三怕此人用假名。

问题来了,你怕此人用假名,那么这位某某的北方某省委书记的前女婿,军人你是怎么知道的。如果你不敢说出来他的名字一定;了解他,至少知道他,既然知道他,你肯定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三怕假名不攻自破。

二怕“封口”,你把某某的照片都发上来了,身份都给说出来了居然不敢说出他的姓名。对此表示不理解,更多的不可思议。

我仔细的研究照片有几处疑问,还有个小小的请求。

不管照片是怎么来的 ,用什么拍的,能不能提供清晰的照片,同时附带照片信息。不论用手机还是相机每张照片都有一个照片信息,请提供照片信息。







焦点邦哥


周立波回国后,在接受采访与回应中,提到过莫虎、唐爽及“某某”,在真相回应中,说到是“某某”陷害他,对于这个“某某”,一直都是未揭开的一层纱。




此前,很多网友都表示质疑,这位他们口中所说的“某某”到底是何方人士,可谓是让众人急了心头。




今日,周立波在微博上终于放出了“某某”的照片,他就是他们所称的“某某”,图中还有某某与唐爽的照片及一栋豪宅。不过,除了这几张照片,其他信息周立波并没有公布,只是让瓜友来提供“瓜情”。



“某某”照片的横空出世,周立波是否能通过围观群众提供“瓜情”。

我想还是很难的。

按照周立波之前所说的“某某”,在周立波的回应中,此人是某的前女婿,在美国没有正当职业和生意,但坐拥数十亿美元的资产,有占地45亩的长岛豪宅。



按照这些资料,再加上这张照片,只能人肉搜索,机率就如大海捞针。即使最终猜测出某某,那也是猜测,只要周立波接下来都不再公布了,都无法确认。即使网友猜测的就是某人,周立波到时不承认又能怎样。

此次,周立波只曝光了“某某”的照片,其他任何也未提及,把所有的都交给了瓜友来围观,虽然有他的用意和难处,不过瓜友还是非常积极的提供各种“瓜情”的。

现在虽说有很多网友都在围观,但终究也只是围观,我们更希望真相早日浮出水面。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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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小练儿


做事都有一个逻辑在里面,除非谁失心疯了。波波希望不断怒怼别人,想得到什么呢。这恐怕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话说某某,某某到今天为止并未开口说过话。也没有通过莫虎的口说过什么话。从波波两夫妻的话语间,似乎莫虎和某某并不熟悉。波波咬定的是唐爽的背后是某某。并由此开罪某某。指某某有两点,一个是坐拥十亿美元和纽约长岛大豪斯。暗指某某钱来得不合理不合法。并将某某的讲话录音和照片公布于众。

事情还得回到波波被抓的那天。那天是唐爽陪着,波波去找某某请求赞助的。要是某某答应赞助,波波现在敢这样说吗。不是失心疯了,怕是不会。至少某某无意于这些事情,个人交往并不全面否定,但是其他事情就未必如波波所愿。所以玩枪可以,给个枪也可以,但是其他事情就免了。这样的可能性更大。这里有个情况,之前波波不认识这个某某,唐爽认识。因为三个中国出生的人之间交流无需翻译,这是肯定的。剩下的只是认识和情面的问题了。就波波指唐爽受某某指使要害他来说,也相当于是交代了唐爽和某某有认识在先的基本事实。

具体怎么谈的,谈的怎么样,只有波波和某某知道了,一则两人有好长时间一起玩枪去了,二则唐爽刚刚不久前赶过飞机,需要倒时差,独自一个人休息了一段时间。不能合作和想要害人,这之间是存在很大差距的。就某某来说,如果真的像波波暗指的那样是靠贪腐得来的钱的,那么,这种人会主动回避一些不想干的事情。和波波前世无仇,后世无怨是最好的,其实和谁都这样才是最安全的。这和波波的现在的夫人胡洁的情况的确有所不同。胡洁的前夫是杨胜华,杨胜华是温州杨秀珠案重要的一部分,法院的文书都清晰记载着杨胜华把钱借给了当时的自己的老婆胡洁。而杨胜华出事后,两人离婚,胡洁变卖的所有资产,离开了温州,去了上海。并在上海购房和新开公司。照理说胡洁也应该低调些和回避些。显然,波波认为,他们都不需要,不管是某某还是胡洁。但是到现在为止,某某并没有发声。应该会通过合适的管道发声的。这不会太久。只是发声的方式会比较特别一些罢了。

某某的照片出现超过12小时了,并没有谁认出是某某来,这有些麻烦,这给吃瓜群众带来很大的不悦。总认为能很快水落石出,抓出贪腐,结果还得等。

事情到了今天,莫虎那边似乎没有动静了。莫虎说要告波波,波波说要告莫虎,事情都不再被提起。只是跟唐爽这边的热度加强了,并引入某某。这是剧情的需要,还是自然的转折呢。那就要看动机和利益逻辑了。对波波来说,他的利益逻辑是怎样的。波波的利益点不在揪出某某来立功。而只能是在自身。在剧情没有进一步明朗之前,还是定义为洗白自身,让那支枪叫某某认领了,把自己洗干净。波波不和媒体合作能挣钱的可能性不太高。


大舟财经观


你还真以为周立波是想通过发动吃瓜群众来告诉他这个所谓的某某是谁啊?他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他比我们谁都清楚这个某某是谁,而且曾经不是一般的熟悉,两个人都到了互相上门到家里做客的程度,难道还会不知底细?

周立波之所以卖关子,这是他的聪明之处,如果他将这个某某的照片贴出来,再详细曝光他姓甚名谁,把各种信息都公之于众,那么他就涉嫌侵犯隐私权了。他这样只贴出照片,让大家猜去,一来兑现了自己要曝光某某的承诺,二来巧妙的避开了侵犯隐私的纠纷。

实际上,周立波在之前的只言片语当中,或多或少的透露出一些某某的身份细节来,比如北方某省GAO GUAN女婿,又是多年在美国定居,按图索骥的话其实很容易猜到是谁,这个在网上其实多年前就有类似的传闻了,大家随便一搜就有。

吃瓜群众可以再等等,相信用不了多久,强大的网友们就会给我们提供详细的此人资料,我们只管准备好小凳子,准备吃个大瓜就行了。


元芳有看法


“某某”照片横空出世,大家先一睹真容。

这位就是“某某”

周立波与唐爽的隔空怼撕,弄得周已显疲态,舆情又对己不利。 兄弟阋墙,朋友反目的罗生门,本来就是各执一词,只有立场没有对错的罗圈架,打起来是很累的。对峙双方都想占据道德制高点,攻击对方软肋,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 双输的结局在开战的第一天就已经定了。

重重压力之下,周立波公布了“某某”照片,暂时跳出与唐的鏖战战场,喘口气,看看风头再说。

下面为文字放大:



周立波事件发展到今天是一个转折点。

此前与莫虎、唐爽对峙毫无意义,得不偿失。因为莫、唐是周的老朋友,是周去美国工作、旅游访友、置业移民的好助手,好伙伴。现在打成了一锅粥也是周始料未及的。

“某某”就不同了,他是周混圈子结识的在美华人富翁。双方本身就是互相利用,又互相戒备的关系。

周初到美国,需要莫、唐这样的小弟,也需要“某某”这样的地头蛇保驾护航。所以,当初周与“某某”的交往是互相倾慕,也可以说是惺惺相惜的关系。 直到案发前,两人所处不说是如胶似漆吧,也是其乐融融,轻盈和谐的。 周聪明,脑子反应快,好交朋友,与人交往中也乐善好施。但周精明,且精明过度。戒备心强,没有丝毫憨厚的表现,大度憨厚是交朋友能长久的必备品德。周是强人,不大度憨厚也不妨碍事业成功,但如周失败也必定输在过于精明,不大度不憨厚这方面。

“某某”终于被周立波曝光了。

在周与“某某”交往当中,周已经对“某某”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周过于精明,看到“某某”过于强大,不好对付,所以投鼠忌器,犹犹豫豫,少了杀伐决断,如不是让唐爽弄得很不爽,又有拦路虎莫虎迎面扑来,周断然不会轻易捅这个马蜂窝的。

所以,周在微博上发动瓜友提供“瓜情”。

笔者认为,瓜友们会帮助周提供“瓜情”的,因为无论是谁,只要你在做好事,就会得道多助的。

但周与“某某”交往多时,又见了十次面,对“某某”的了解估计已经八九不离十了,周尽快公布自己掌握的实锤也是义不容辞的。如能把“某某”掀下马,揭露出“某某”万贯家财属贪污来的民脂民膏,并将“某某”引渡回国,万贯家财充盈国库,那周某人可就牛逼大了,什么莫、唐,什么对我不满的瓜众们,通通会对我刮目相看,不敢对我说三道四了。



周立波的名字(立马起风波),注定了他不会安安静静的做寓公。

大风起处,周披挂上马,剑指“某某”。

这一次,周貌似选对了方向,但前方的路更难,更险。

背水一战,前方“某某”,左莫虎右唐爽,三面对敌。 成败在此一举。

成王,败寇。

……


三月白马wfs0330


周立波与妻子胡洁爆料在美国之行发事情,被美国政府警察栏载车上有毒品与枪支。

同行的中国到美国上学读研究生唐爽一起被美国警察抓进拘留所。一年多时间案件己经判决无罪释放回国。



周立波与妻子胡洁图片。

这几天周立波爆料某某人图片、是某某人陷害,是真是假,回国低调生活不管记者采访,还是唐爽爆料自己不幸,某某人陷害。

总之美国政府法院无罪释放,己经证明无罪。在没有必要微博爆料澄清事实,从这一点上法肓。

周立波你在中国名人,有很多喜欢你粉丝追随。出国之前应该了解美国政府《国家宪法》法律,规定,条款。更应该了解世界各国大使馆干什么工作的?什么性质工作。

当你申请出国美国大使馆签定护照你的一言一行己经被美国政府情报部门监控了,是否从事间谍活动,因美国政府对枪允许公民购买,关于毒品是普通刑事与民事责任。

只要交多少钱保释,释放。回中国有中国《国家宪法》法律,规定,条款。追求法律责任。

如果:回国《国家宪法》法律,规定,条款不追责任。国家没有追责,包括唐爽低调生活。尤其周立波更应该消失艺术界,文艺界,演艺界视线中证明什么?能讲清楚?证明清楚?某某陷害你周立波?你车上毒品与枪支是某某送给你的?还是自己买的?只有周立波自己清楚。我们大家朋友作者还有追随你周立波粉丝们还是喜欢你观众它们所有人并不知道周立波在美国发生事情。能解释清楚?能讲清楚?


刘爱源


为某某显型出力流汗,打开某某的巨额财富密码!

某某显像,周立波再一次用自己的太极功夫把狗血故事推向高潮!无论过程如何高潮叠起跌宕起伏!结局都会杀敌三千自损八百。周立波用自己拍案而起的性情拉开了狗咬狗一嘴毛的龌龊故事!聚焦了全国人民的兴趣!我们鄙视不正之风催生的寄生虫富豪,我们始终呼唤公正和正义!某某是谁的问题只是个时间问题!根本不需要费心推敲。只需拭目以待。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不过一看某某的照片。眉宇之间透出一份沧桑!没有把握亿万财富的得意和狂妄!有的是轮廓分明五官端正幻想年轻之时英俊帅气的样子!没有巨富的优雅气质和气场!没有高贵基因掩饰不住的贵气十足!象上学不多当过兵的退役江湖大哥!这来不及梳理的渐乱发型和没有刮净的脸庞配上一副经常看错人的眼神!东方人特有的黄皮肤没有受到西方牛排汉堡的基因伤害!所以我断此人:

年近五旬

北方籍贯

退伍军人

喜欢枪械

好吃好喝

好交朋友

为人仗义

当年帅哥

如今大叔

天庭饱满

地阔方圆

历经沧桑

心怀不满

打过枪练过剑,山珍海味全吃遍。数钱数到手软。美女已是过烟云烟。何以解忧。唯有与名人打转……

本已看破红尘,只想做一个逍遥自在的人,快意人生!仙居世外桃源!不想江湖险恶!因果循环福报轮回!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时也命也……




居士恒光火炎焱燚


吃瓜群众提供“瓜情”?闹啥哩?吃瓜群众和某某的阶级差了十万八千里,生活的圈子就如八代贫农和慈禧太后生活圈的差别。成天挤地铁的吃瓜群众会知道拥有960万(美元)豪宅,拥有游艇,拥有“枪火库”,身价10亿美元某某的信息?吃瓜群众多在中国而人家在美国逍遥,好难啊!


为什么要“瓜情”呢?周立波不是见过某某八次面吗?不是收到过人家3万美金的见面礼吗?不是见过“火药库”,见过游艇吗?吃瓜群众一样还没有见过,他们能知道什么?“瓜情”可信度又是多少?这到底是要“瓜情”,还是要关注度?

在接受《局面》采访的时候,周立波几次提到了某某的名字吗?后期制作时向王志安提出要求消除提到名字的几处!为何不直接把名字公布?

吃瓜群众如果提供“瓜情”?深扒非娱乐界的人的私生活,是否是隐私侵权?吃瓜群众千辛万苦提供的“瓜情”,是否是一些人早已了然于胸的内情呢?

即便某某被深挖出来,不会承认陷害之事,只是又多了“口水仗”。按照唐爽的说法是在包里先发现了枪支,被带到警局,在警局又搜出包里还有毒品。如果枪和某某有关,那么毒品也是某某送的吗? 为何要送毒品呢?用于陷害?



我不看好“瓜情”的实用性,更多的是博眼球,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作为吃瓜群众,我只是静等“大戏”继续上演。

吃瓜群众日渐增多,只见瓜的销量增长,未接有“瓜情”得报,“得瓜”之日遥遥无期!(此瓜非彼瓜,不可同日而语啊!)

“再来一个西瓜切好”,看来这场戏一时半会儿散不了场啊?


网悠然


周立波所谓的“瓜情”,就是希望通过广大网友的力量,将“某某”的信息公之于众,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住址、联系方式等,但是这样做对网友是有风险的,如果网友真的对“某某”进行人肉搜索,并将其信息公之于众,那公布信息的网友不仅可能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严重者还可能涉嫌犯罪:

首先,人肉搜索并公布他人私人信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的规定,我们生之为人,都拥有一项人格权利,那就是隐私权,何为“隐私权”,简单来说就是自己的事情不想让被人知道,就是自己的私人信息未经允许的,他人不得将其公之于众,不能将其散播,这里面的私人信息,既包括私人不愿意公开的私密照片、私人的电话、住址、联系方式等。

在这次闹得轰轰扬扬的周立波案件中,周立波一直以来对“某某”都没有明确具体身份和姓名,甚至公布“某某”照片时也不愿透露他的具体名字,我不相信他不知道,他是咨询过背后的律师团队,知道自己如果私自透露“某某”的个人信息的话,1很容易就涉嫌违法犯罪,所以他还不敢公开,害怕自己承担法律责任,既然当事人自己都不敢公开,却要求我们吃瓜群众去帮他提供“瓜情”,让我们网友来公布,这岂不是将风险转移给网友了吗,如果这真的有网友去进行人搜索,而且把“某某”的私人信息予以公布,那就是涉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是需要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的!

其次,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私自散播他人私人信息的,情节严重的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017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的第3条第1款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而根据刑法第253条,非法提供、公布公民个人信息的,情节严重的,需要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如果网友私自公布了这位“某某”的私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是很有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

因此,在真相尚未明确,各方各执一词时,我们还是安心做好我们的吃瓜群众,没必要把自己陷于违法犯罪的边缘。


李钦宇


几经周折,某某之照片终于浮出水面。此人看上去四十出头,身旁有一个约八,九岁的男孩。清晰可见的相貌,相信他曾经在国内的友人一眼就认出他了。或许这位用坐拥几十亿美金身家的中年富豪真是能量超强,无人敢站出来指名道姓。至于周立波说不出他真实姓名,也完全有可能。因为在美国,像他这样的人,不会轻易披露自己的身份,特别不愿以中文名字示人,最多以英文名或汉语拼音名称呼自己。更有甚者,有些人到了美国后,甚至通过正式法律途径,把原来的中文名字也改掉,使用另外的名字抛头露面。原来的名字就成了“曾用名”。在美国,房产信息是公开的,只要你有房产的具体地址,你就可以在官方网站上查出房产的拥有者的姓名。比如说,这位“某某”目前居住的纽约长岛豪舍的房产的拥有者是两位,名字显示用汉语拼音(Jin fangrui 和 Wen-shan Hou),以“Hai Yue Group Lic”这个有限公司的名义购入的。名字是有了,但不一定就是照片上的“某某”的名字。它们可以是他身边其他人,如太太,子女,父母,,,,,,或公司人员等等人的名字。这就是为什么有可能周立波真的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真正认识他的人,也只有是他本人的亲朋好友,就看他们愿不愿站出来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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