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经营赌场发迹称霸一方,东莞一黑社会团伙过堂受审

7月17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宋某斌、刘某涛等2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12年开始,被告人宋某斌、刘某涛在东莞市大朗镇水平村一带经营赌场。之后,赌场势力逐渐发展,先后笼络被告人钟某丰等4人作为骨干成员,形成了一个以宋某斌、刘某涛为首的,人数众多、层级分明、具有一定经济势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赌场作为组织人事关系管理与维系的纽带,以扑克牌赌博“三公”的方式,招揽赌客并从中抽水牟利。后宋某斌等人陆续吸收被告人刘某等人作为赌场的股东,负责顶门头并参与赌场水钱的分配;又招揽被告人钟某丰等人作为赌场的工作人员,分工负责保管水钱、发工资、发牌、抽水、看场、看牌、外围看风等。同时,该组织在赌场内放贷,放贷利息由赌场补贴或者赌客自付。

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以来在水平村一带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胁迫方式打击、压制竞争对手,干扰、破坏当地群众的正常生产、经营,侵害了当地多名群众的人身、财产利益,当地群众迫于宋某斌等人的黑社会势力影响而不敢举报。宋某斌等人逐渐控制了水平村一带的赌博行业,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当地群众,严重影响力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对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根据其个人意愿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部分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采写:全小晴 林婷 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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