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周立波在微頭條6輪揭發唐爽謊言,你怎麼看?

薩娃滴咔


第六輪周立波揭唐爽謊言已經出爐,與一、二、三、四輪如出一轍,均為與涉槍、毒案無多大關聯的反駁證據,唯獨昨天第五輪7.18日發佈了傳說中的某某的三張圖片,真還有點出乎我的意料(吃瓜群眾永遠是吃瓜群眾,曾預測不會曝光🌚🌚),哎,只能知恥而後勇,以後儘量讓邏輯思維更加縝密吧!

周立波不愧為海派清口開山祖師爺,第五輪揭唐爽謊言的博文,以喜劇誇張的手法、脫口秀演員範兒、插科打諢的滑稽表演風格貫穿全文,全然一派“世人皆醉,唯立波一人獨醒”喜劇之王本尊形象。看完第五輪的博文,細細斟酌卻又讓人忍俊不住,以周立波原文為主題,一字一句加以解析:

①某某是一個讓你清晰記得涉案前交往“八次”的華人富豪,你有記憶強迫症嗎,與人交道,二次、三次的交道留存腦海,五次、六次是沒人刻意去記憶,你言之鑿鑿的“八次”是怎麼得來的?

②你口口聲聲的某某無正當職業,又怎麼會出現案發後你、胡潔、莫虎、唐爽出現在某某“辦公室”代付唐爽和你的律師費的場景,坐擁辦公室的某某難道佈局陷害周立波,臨時租賃辦公場所,才成了周口中“無正當職業”(且拋開唐爽說某某作金融投資一說)。

③周立波聲稱自己回國害怕家人遭遇不測、自己被封口…………,你今天變本加厲要曝光照片求網友“人肉搜索”某某,今天誰又借你個“膽子”不再害怕家人遭不測、被封口?

④你能準確指出某某在國內的官二代背景”,卻故弄玄虛害怕某某使用“假名字”,巳故北方高官的女婿(已離異)在國內有必要使用假名字不?假設某某在中國貪汙犯罪逃到美國成功洗白入籍美國,改名換性不使用中國曾用的姓和名,完全合乎常理,你煽情地冠以某某使用“假名字”,你為何不拿出你臺上標榜的“滿腔愛國熱情”,主動配合國家反貪部門提供線索將某某繩之以法,雖然中美之間無引渡條例,但仍有將逃到美國貪腐官員輯拿歸國的案例。

⑤周不止一次說某某從不讓人拍照,《諜中諜》看劇透了吧,真把自己當國家情報部門派入美國的臥底?某某大頭照為手機自拍,有唐爽出現的圖片可理解為三人聊天趁某某未注意偷拍,私密的自拍大頭照周立波以何種手法得到?黑客手段獲得的嗎?

再看7.19新鮮出爐的6揭唐爽謊言六揭唐爽謊言:我和很多吃瓜網友一樣都有以下疑惑難解:1)你差律師費,不從親朋好友處借錢,為何偏偏要向剛剛認識不久、只見過兩次面的某某暫借1萬美金?你說把錢都匯回了國內,現場全球銀行聯網隨時可以取款?

◆不是唐爽本人的我,都可以用中國人人之常情的做法作出合理的解析:唐、週二人地址曝光,防媒體狗仔隊追蹤,是周、胡二人拜託某某找個安靜的地方讓年少不諳世事唐爽躲避採訪,某某選中了自己母親家,能夠讓唐爽去到自己母親家,雙方都是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唐開口找某某借錢,某某知道唐是“名聲哥”波波常帶小跟班,借錢完全合乎常理。

2)媒體問你(1萬美金)還了嗎?你既然是大款、學霸,為什麼還要拖到2019年1月再還?

◆解析:縱觀整個事件,唐爽真就沒稱自己為大款過,學霸一詞嘛與財富無關聯(忽略),倒是你波波發文曾“資助”過唐爽許多年,作為許多人眼中的“大慈善家”,受您的資助的人應該不會是大富大貴人家的孩子。(典型的打臉問題)

3)你說保釋後一直住在某某媽媽家裡,和某某沒見面只是通過電話,既然面都沒見怎麼會在1月30號簽了借款合同?一個青年學者怎麼說話破綻百出、這麼顧頭不顧尾呢?

◆解析:波波提到的這個細節,暫且波波對吧,再回看《局面》視頻後留言區補充吧。

4)你在採訪中給媒體出示了所謂借款合同,雖然一閃即逝,但被眼尖的網友馬上抓住了狐狸尾巴——借款協議第5條的英文表述是:This Note is given to secure the paymnt of the purchase price of the following vehicel (the “Security”)。我讓讀初中的女兒試著翻譯了一下:“該借款是用於保證購買下列汽車的款項”。借款協議是否也蛇形?請英文好的瓜眾幫我揭蠱。“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必須學英語”,我願意和採訪媒體記者共勉,早日達到英語四級水平。5)借款合同中露著的買大奔條款,真讓吃瓜群眾一頭霧水。常識在哪?趕腳像貪官事後補籤借款合同掩蓋受賄嘛!

◆4、5均指借款合同,解析:境外多家自媒體就唐爽英文借款合同作出翻譯解釋,大意為,借款一萬美元,借款人用一臺估計價值一萬美元的財產——汽車作抵押,逾期未還款,用這臺汽車來償還。波波斷章取義的水平很low哦。

6)你作為當事知情人在媒體採訪中,一邊圍繞槍和毒影射周立波,重複講模稜兩可的話題;一邊始終避重就輕不得罪那某某人,甚至美化某某人。大家都很想知道,你是被某某收買,還是被某某威脅,抑或某某能量太強大,讓你可以不顧與周家五年交情跳出來當攪屎棍?!你月工資只有5000刀,你是不是很缺錢,才不斷想方設法巴結更有錢的某某呢?

◆6是波波一個道德層面的譴責,就沒解析的必要了。


薩娃滴咔


打嘴官司,對於名人來講,我總感覺是自降身價的表現。周立波和唐爽,一個是公眾熟知的明星藝人,一個是不可多得的年輕才俊,通過網絡平臺,你一拳頭我一巴掌的相互攻擊,而且還是兩個曾經勢若親人的忘年交朋友,這種撕法終歸是不光彩的。

這方面,我感覺周唐二人都應當好好學學莫虎。7月19日,《局面》欄目公佈了莫虎起訴周立波的全部訴狀,洋洋灑灑82條,從持槍帶毒案件到周氏夫婦在美行動,再到周立波的財產等等,內容詳盡,事實充足。你不管他訴狀中陳述的是真是假,起碼每一條罪狀背後都有鮮活的事例在證實,如果周立波要逐條回擊,也是一個很大的工作量。

莫虎不愧是司法界中的老江湖,律師中的老油子,除了對外明確要起訴周立波誹謗之外,沒有再像周立波和唐爽那樣來回博擊,互相詆譭,而是在認認真真的整理起訴周立波的狀子。搞法律的還是懂路子,打嘴仗沒用,法院只相信證據,嘴上說的天花亂墜不如一個實際物證。

周唐二人,還是要學學莫虎,不要再作無謂的爭吵了,更不要因為此事引申至道德上的惡意攻擊,法律的事情還是交給法律處理吧,畢竟在當今的法制世界裡,不拼演技只拼證據。既然大家都委屈,那麼把證據拿出來,讓法官判決好了。


元芳有看法


看到那麼多水軍和腦殘粉的回覆,我真的對國人的素質,和獨立思考能力感到悲哀。也暗暗下了決心,以後還有那個電視臺請周立波表演,我一定向文化部門和廣電部門投訴,絕不能讓這個癮君子,劣跡斑斑的下流人物重新登臺撈錢!!我一定會盡我的一分力量的!!


春去花還在46


目前為止,關於某某的描述全是”藝術家”一面之詞,無法驗證。關於“陷害”之說也是“藝術家”的一人之言,沒有左證。“藝術家”刻意迴避核心內容,閉口不談毒品的來源,刻意迴避綠卡豪宅問題,唐也許有描述上的不準確,周完全是信口開河,什麼“唐是美國人”,“唐收錢買房子”,“資助唐學業”等都否定了周的可信度。


探索軟件


周就是在信口開河,胡編亂造

!在攪渾水汙嫌陷別人,目的很明確,把向某某人要的槍和自己的毒品推卸開,轉移注意力。怎麼就周自己清白,別人都是無故栽贓和說假話的小人?分析看就明白了,就是周在栽贓陷害別人,周是一個信口雌黃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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