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广祥、刘明波、李明、沈强,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会议认真学习了栗战书委员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深做实,不断完善“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人大力量”的思路举措。要切实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落小落细,自觉履行好保证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得到遵守执行的法定职责。要切实把全国人大关于监督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学深悟透,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
会议听取了朱读稳作的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这次常委会会议于7月23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主任会议建议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为:审议我省《公证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价格监督检查条例(草案)》;审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关于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2018年省级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和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安徽省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关于安徽省2017年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省级决算;听取关于安徽省2017年省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审议关于安徽省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审议关于安徽省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审议省“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017年度述职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依法允许公民旁听,申请旁听的公民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旁听证。
会议讨论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方案,讨论通过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和工作机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列席会议。(记者 柳文)
閱讀更多 連接安徽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