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劃分爲2市1區4縣區的5線城市,自古有「戈壁綠洲」之稱

青海省劃分為2市1區4縣區的5線城市,自古有“戈壁綠洲”之稱

青海省劃分為2市1區4縣區的5線城市,自古有“戈壁綠洲”之稱

位於甘肅省西北部,河西走廊西端的阿爾金山、祁連山與馬鬃山之間,是甘肅省面積最大的城市。甘肅省名“肅”字由來地。東接張掖市和內蒙古自治區,南接青海省,西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北接蒙古國。東西長約680公里,南北寬約550公里,總面積19.2萬平方公里,佔甘肅省面積的42%,全市轄“一區兩市四縣”(肅州區,玉門市、敦煌市,金塔縣、瓜州縣、肅北縣和阿克塞縣),總人口110萬人。

青海省劃分為2市1區4縣區的5線城市,自古有“戈壁綠洲”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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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為漢代河西四郡之一,自古是中原通往西域的交通要塞,絲綢之路的重鎮。

歷史沿革

青海省劃分為2市1區4縣區的5線城市,自古有“戈壁綠洲”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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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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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

先秦時,這裡稱西戎地、西羌地、匈奴右地及西部、西方、河西三危地等。秦漢以前,上古為羌戎所居,羌、戎為這裡土著居民,羌族指月支,烏孫即“戎”的轉音。三危地與三危山有很大區別,三危山是敦煌一帶的一座山體,三危地則是以三危山而得名的一個廣大地名,包括今新疆羅布泊以東、疏勒河以西地域,不侷限於以後所稱的州、郡區劃範圍。由此看出三危地並不包括今酒泉市。實際上,最早烏孫原住張掖以西靠祁連山一帶,月氏住張掖以東河西地區,到奴隸社會階段,整個河西方被月氏獨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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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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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

到前176年,漢文帝前元四年,匈奴迫月氏大部分退出河西,遷徙到伊梨河上游一帶,征服了那裡的塞種人,留居下來,史稱“大月氏”,而留在敦煌、祁連間的,史稱“小月氏”。自此,直到前121年,西漢漢武帝元狩二年五十多年間,酒泉一帶為匈奴族駐牧地,故又稱匈奴右地。前121年,元狩二年,漢武帝派霍去病進軍河西,這年秋天打垮了渾邪王,把匈奴殘部追逐到玉門關外,西漢王朝把中原幾十萬人遷來河西酒泉等地居耕,於是這裡的文明昌盛開始了新的一頁。距今2109年前的西漢中期,酒泉以“城下有泉”,“其水若酒”而得名。公元前106年漢朝設立酒泉郡,就是以泉名為郡名的。而《漢書·武帝紀》載,前111年,元鼎六年可能是設置敦煌縣的時間,而不是置郡的時間,因此,不能把置敦煌縣的時間定為建郡的時間。當時不叫酒泉縣而稱“祿福縣”,為郡的駐地。直到295年,西晉惠帝元康五年,改祿福為“福祿”。624年,唐高祖武德七年始置酒泉縣,肅州的名稱開始應用。

從西漢設置酒泉郡,到北魏太延元年,435年,均稱酒泉郡,長官稱太守。

青海省劃分為2市1區4縣區的5線城市,自古有“戈壁綠洲”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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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時期

583年,隋文帝開皇三年改酒泉鎮長官稱鎮軍,602年,仁壽二年起,撤郡,僅存州、縣兩級,改酒泉鎮為肅州,州的長官為剌史。763年,唐代宗廣德元年,酒泉地方屬吐蕃,並建“肅州千戶府”,至852年,唐宣宗大中五年的88年中,均被吐蕃所據。唐末至五代酒泉屬回鶻,最早居牧在今蒙古國。

宋元時期

宋時,酒泉歸西夏,西夏敗亡後,酒泉歸蒙古,1271年蒙古改國號為元,設肅州路,長官稱“達魯花赤”。

明清時期

明代置肅州衛,長官稱“指揮使”。

清代,改置為肅州直隸州,設知州。

民國時期

中華民國,1911-1949年,於1912年置安肅道,設道尹。1927年改尹為“行政長”。

1936年改設為甘肅省第七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長官為專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1949年酒泉解放,置酒泉專區。1959年,酒泉、金塔兩縣合併建立酒泉市,地級。

1961撤消地級市改為縣級市,恢復金塔縣。1964年11月撤市改縣,1985年撤縣建市。

2002午9月,撤消縣級酒泉市,設立肅州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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