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出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规则

近日,汉川市出台《汉川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规则》,发挥社会救助等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及时研究跨部门问题,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衔接和工作衔接。定期研究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受灾群众、特困人员、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研究解决相关体制机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责任落实等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困难群众保障政策落实到基层和困难群众身上。

联席会议提出了七条规定:一是由市政府主导,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小组组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三是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范围根据议事内容和实际情况确定。四是联席会议决议由协调会议办公室负责整理,以协调会议纪要方式印发各议事单位,并可扩大印发给乡镇。五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决议和决定。六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会议的决定、决议,全体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协调会议办公室汇报。七是协调会议办公室日常跟进督促决议事项落实情况,并定期向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联席会议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主动研究和解决涉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各种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并报告工作;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积极做好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二是各乡镇(街道)要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设立社会救助申请窗口,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切实增强基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服务能力。

本规则定期研究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受灾群众、特困人员、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研究解决相关体制机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责任落实等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困难群众保障政策落实到基层和困难群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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