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業務也能「套現」 鄭州一35人團伙靠這「掙」了65萬

河南商報記者高鵬 通訊員 楊紅曉 鍾瑩瑩

現如今,大到車、房,小到電腦、手機,都能通過分期付款購買。不過,也有業務員、商家從中看到了“商機”。7月20日,河南商報記者從登封警方獲悉,一個利用分期付款騙取6個分期付款公司共計60餘萬元的團伙被成功打掉,30餘名犯罪嫌疑人落網。

分期購買手機遲不還錢購買者竟是殘障人士

2017年11月17日,一分期公司向登封警方報警稱:8月9日一男子向公司貸款購買手機,兩個月後就沒有再還款,打電話也無人接聽,該公司安全部工作人員根據辦理分期時提供的身份證地址找到了該男子,卻發現此人竟是殘疾人,根本沒有能力去辦理分期付款。

分期業務也能“套現” 鄭州一35人團伙靠這“掙”了65萬

​ “客戶”大部分是沒有還款能力的殘障人士

登封警方對該案立案偵查獲悉:為這名殘疾人辦理分期業務的是該分期公司的業務員李某,在李某辦理過的100餘單分期業務中,有40餘單的情況都與報警的這單業務情況相同,辦理分期付款購買手機的客戶大部分都是沒有還款能力的殘障人士,還有一部分是根本不懂分期的村民。

據辦案民警介紹,分期購買手機的客戶填寫一系列資料上傳至分期付款公司,公司如果審核通過,客戶就可以將首付付給店老闆,隨後客戶買手機的尾款就會到店老闆的賬戶,老闆將手機賣給客戶,客戶每個月將還款通過銀行定期還給分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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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互相串通合夥騙取分期貸款

在40餘單業務中,本該為分期公司負責審核客戶是否有還款能力的業務員,通過“中介”找來的殘障人士或不懂分期、也不知道需要還款的客戶,只用一張手持身份證的照片,為他們“辦理”分期業務,通過虛構交易內容、編造客戶資料的形式夥同商店老闆及“中介”套取分期公司付給商店老闆的尾款,而且,一個客戶可以在多個店、多個分期公司申請分期,能“獲利”2萬元左右。

近一年來,35名中介、分期公司業務員與能辦理分期的店老闆三方互相串通,以辦理手機、電腦、電動車等消費品分期貸款為名,隱瞞客戶不符合貸款條件、部分客戶為殘疾、智障人且無還款能力、無還款意願的真相,編造客戶資料,虛構交易事實,騙取6個分期公司共計約65萬元。

目前,這些犯罪嫌疑人已被登封警方悉數抓獲。(河南商報編輯 華麗娟 呂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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