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法院在别人婚礼当天铐走老赖亲友的现象?

尋找一種叫幸福


案例事件

几年前,因财产损害纠纷,老王被法院判决赔偿他人各项损失5万余元。

可是,对法院生效的判决,老王完全不在乎。他采用躲避、逃跑的方式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对于这样的做法,无疑把法院判决当做了一纸空文。

当地法院先后两次,对老王拒不履行的做法采取措施,分别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然而老王完全不在意,他恢复自由后,竟向周围的人炫耀起来,扬言法院判决了又怎样,照样拿自己没得办法。

几天前,老王的女儿准备举办婚礼。当地执行法庭得知,婚礼当天会举办酒席收礼金。于是在婚礼当天,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酒宴上,将礼簿、收份子钱的口袋予以扣押,同时对嫁妆予以查封。

而失信人老王,想依仗人多对抗执行,最终被法院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戴上手铐并带离。

法律分析

法院的生效判决是一纸空文吗?显然不是。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对于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如果有能力,但是却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在特定情形下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话说的“老赖”。

老赖的生活可谓处处受限制,在信用惩戒的同时,出行、高消费等行为,也将受到限制。同时,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如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因此,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采取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等措施,通过无视甚至躲避的方法来“耍赖”,实在是得不偿失。上述法院“搅黄”了他人婚礼的做法,确实有点不近人情,但是法大于情,采取这样的做法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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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家


我看了概况介绍啊。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也合服情理/常理,与法律不冲突,我个人是支持的。

的确,如今的老赖,做事情可以说是“很隐蔽”或“神出鬼没”;真的平时要想找到他们,那还真的很难。

所以,只有在这个“不合时机”的“场合”才能完成。我相信,多数人都是通情达理的,也会很好的配合“执法人员”尽职尽责的!

个人看法,仅参考。


zc荣


呵呵,这个问题有意思,我说两句。

1.人情不能大于法律,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2.人情是给那些有良知的厚道人、善良人准备的,岂能同情老赖、无赖等垃圾人;如果能痛改前非,值得同情他,当事人自然也不至于在婚礼上让法院带走他;

3.这种老赖现场被带走,更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利,免得去祸害新娘子,新娘子如果知道他是个老赖,我估计也不会瞎了眼嫁给他吧。老赖估计又是惯用伎俩……欺骗新娘成亲的!

总之,同情之心不能给老赖这种没良心的,应该给《我不是药神》里的陆勇。


浩然的姐姐叫皓宇


法院执行人员只要持有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拘留证或逮捕决定书,依法拷走"老赖",是合法的。但是应当照顾民俗,在婚礼进行前或散去后更为合适。应该尽量使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老百姓办个婚礼本来很喜庆,警车和司法警察呼啸而来,影响社会和谐气氛,也不雅观。


SirJanzen


谢邀,首先这个方法不是很合适而且具有一定的风险,但是比较有效。

很多老赖就是这样,不配合法院工作,经常躲避执行人员,在婚宴现场找到老赖的可能性会大,并且,出于面子等原因履行法律义务的可能性很大。

但是,这种亲友聚集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不懂法或其他人进行哄闹,对执行人员人身安全可能造成不利。

另外就是在喜庆的日子这么做有些不近人情的样子,但是面对老赖,有时候这么做也是一种无奈。


法律小先锋


此题文法不当。称“老赖”者多矣,稍上年纪的赖家人,外姓亲朋多称其老赖。中文乃国文,此君亦,还当须认真学好亦。才不枉为一个中国🇨🇳人,才能更好上《头条》,玩《头条》乎。


云鹦


应该如此。

又不是铐走新人或者新人的父母。至于参加婚礼的其他人,显然就该如此操作。

打击老赖,重塑诚信社会,就该彻底地让其斯文扫地。

所谓矫枉必须过正,就是这个道理。否则就不会让这些老赖有所震颤。也无法威慑其他正在做老赖或者准备做老赖的人群。


四川達州


很正常,早该这样治老赖们了,现在国家应该在中央一台主要宣传,凡是该对方货款,借钱不还的,高利贷除外,等所有有债务纠纷的限期2019年1月1日前主动解决清楚,没解决清的一经债权人去索要或提请到法院,法院将制止老赖及老赖的家人的一切行动自由以十倍款项赔偿受害者对不执行者判刑发配沙漠戈壁滩劳改去


杜振新70994002


好,非常好!鼓掌!老赖欠钱不给导致人家无法生活,他还是跟没事人一样,就是欠钱不还,现在欠钱的是爷,借钱的是孙子,法院应该拘留,法律也应该修改,目前拘留15天已经太少了,应该加大执行力度,至少每次拘留1个月。严重的直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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