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桂平两级院联合救助刑事被害人

贵港、桂平两级院联合救助刑事被害人

7月15日,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国勇,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黄树高、桂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光一行来到桂平市油麻镇的小伟(化名)家里,给兄妹两人送上了两级院的司法救助金6万元。

小伟及妹妹小媚是2016年11月24日发生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受害人,在这起案件中,两人的母亲胡某死亡,小伟重伤二级,小媚轻伤一级。兄妹两人伤愈出院后由其叔叔抚养。由于其叔叔左手残疾,这次接过了抚养两兄妹的担子,使得家里负担更重,家境也更加贫困。

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与桂平院多次下乡走访调查,认为两兄妹的情况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中规定的司法救助条件。在办理了申请手续后,兄妹俩顺利获得了国家的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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