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冒充東家轉讓商鋪,法院一審判其緩刑

新東家告訴租用此商鋪經營理髮店的張某,與前任東家的租賃合同到期後就得搬走。這讓張某頓生不滿,為了挽回裝修而造成的損失,其請來朋友幫忙,冒充新東家成功將商鋪轉讓。

日前,記者獲悉,法院一審對該案作出宣判,張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5000元。

租戶冒充東家轉讓商鋪,法院一審判其緩刑

張某租賃了黃某某的鋪面開理髮店。2017年2月5日,黃某某將該鋪面出售給馬某某,馬某某稱張某與黃某某簽訂的租賃合同於同年7月15日到期後其要收回該鋪面,並要求在此期間該鋪面只能由張某經營,不得轉讓,此事引起張某不滿。

於是,他在“趕集網”、“58同城”網站發佈轉讓該鋪面的信息,將該鋪面私自轉讓他人騙取轉讓費,以減少自己因裝修鋪面而造成的損失。

租戶冒充東家轉讓商鋪,法院一審判其緩刑

同年2月中旬,王女士在“趕集網”上看到張某發佈的轉讓信息,與張某聯繫後到該鋪面看房並商量轉讓事宜。張某謊稱該鋪面是黃某某的,其要做其他生意所以轉讓該鋪面,並向王女士出示其與黃某某簽訂的租賃合同,稱合同到期後,王女士可以與黃某某續簽合同,繼續租賃該鋪面,又讓其朋友“娟娟”冒充黃某某與王女士用手機通話,稱同意張某向王女士轉讓該鋪面,騙取王女士信任後,同年2月26日,張某與王女士簽訂轉租協議,騙取鋪面轉讓費4.5萬元(其中5000元為2月至7月房租)後逃匿,所得贓款全部用於其丈夫喪葬費用。

同年7月15日,馬某某到該鋪面內發現是王女士在經營,遂要求其搬走,王女士這才發現被騙遂報案。破案後,張某家屬退賠現金4萬元。

租戶冒充東家轉讓商鋪,法院一審判其緩刑

現實中由於店鋪轉讓的難度越來越大,也就誕生出了一批轉店平臺,但是目前由於沒有統一規範,各平臺良莠不齊,魚龍混雜。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從中選出好的轉讓平臺的。

但是有一個叫鋪先生(公眾號同名)的轉店平臺是個例外,他們由網絡部、業務部、客服部等部門組成。平均轉店時間只需15天,成功案例達兩萬家。一直深受客戶好評,並且他們有七家分公司為老闆服務。為了能為客戶更好的轉店,鋪先生給以客服極高的福利,平均一個客服就可轉出店鋪十幾家,拿上一萬多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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