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懲處「關鍵少數」力度加大 半年查處「一把手」案735件

湖北惩处“关键少数”力度加大 半年查处“一把手”案735件

7月20日,湖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湖北省紀委監委通報了2018年上半年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情況。劉高陽 攝

中新網武漢7月20日電 (記者 艾啟平)“懲處‘關鍵少數’力度加大,加強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7月20日,湖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湖北省紀委監委通報了2018年上半年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情況。

據湖北省紀委新聞發言人張正義通報,今年1-6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一把手”案件735件。省監委採取留置措施的14起案件中,9個為“一把手”案件,先後對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晨,松滋市委書記李恆,黃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汪治懷,襄陽高新產業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曾進生,蔡甸區委副書記、區長彭巧娣,武漢港航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謝宗孝等立案並依法採取留置措施審查調查。

據通報,1-6月,湖北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涉及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領域案件361件,查處涉及國土資源領域案件193件,查處涉及司法系統領域案件98件,涉及能源領域案件18件,涉及金融領域案件11件。省紀委監委對湖北省聯合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紅雲,湖北宜化集團董事長蔣遠華等立案並採取留置措施進行審查調查。

今年1-6月,湖北立案查處的案件中,涉及對抗組織審查、組織或參加迷信活動、違反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的案件95件,涉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等違反組織紀律問題的案件315件。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1-6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32179件次,處置問題線索26103件,初核22885件次,立案14032件,處分11330人,同比分別上升25.2%、14.4%、26.7%、10.0%、17.9%。

湖北省紀委新聞發言人表示,“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壓縮‘圍獵’和甘於‘被圍獵’的空間。”1-6月,全省查處涉嫌受賄犯罪案件210件,涉嫌行賄犯罪案件159件,同比上升7.7%;依法對89名涉嫌行賄犯罪人員採取了留置措施,重點懲治向多人行賄、多次行賄、謀取職務提拔調整、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等法定情形。

另據通報,湖北依法行使留置等法定權限。截至6月30日,全省累計依法留置316人。其中,廳局級幹部20人、縣處級幹部45人、鄉科級幹部70人、其他人員181人;省監委留置14人,市州監委留置86人,縣級監委留置216人。1-6月,全省立案查處紀檢監察干部違紀案件116件,處分86人,其中廳處級幹部22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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