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赠与和继承的问题?

桃子的张先生


专业婚姻财富律师为您解答

首先,何为分家单?

顾名思义,就是分家的协议,这是一种传统习俗,特别在农村盛行,它作为一种善良风俗,假如分家单有效,法院是认定分家单效力的。分家单是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分配,虽然是一纸协议,但是它具有物权的效力,也就是财产确权的效力。

其次,房产证是个什么东西?

有的人,认为拿到房产证,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是自己,就想当然地认为,万事大吉了,自此,可以高枕无忧了。

那就大错特错了,为何?

其实,不动产颁给你的房产证,仅仅具有推定作用,也就是这个房子首先会推定为你所有,但是假如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房屋的权利人是另有其人,那需要通过确权诉讼解决,通过人民法院庭审查明的事实去最终认定房产的归属。

题主提供材料不是很充分,假如分家单在前,确权登记在后,房产登记的效力很有可能被前一个分家单突破的。因为分家单已经确定了房产的主人。

最后,说说赠与和继承。

赠与是生前的,继承是死后的。也就是,赠与必须在生前履行完毕,动产交付,不动产务必登记过户,否则,假如赠与人死了,或者受赠人死了,结果都很麻烦,财富很有可能不能顺利传承。继承的事就更多了,什么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什么代为继承,等等。

总之,赠与和继承都是财富传承的工具。为了让自己的财富传到自己爱的人手里,要灵活运用财富传承的工具。


尹宗尧律师,青岛市律协婚姻继承家事、财富传承委员会委员,
山东卓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律师


婚姻财富律师尹宗尧



两个伯父和父亲于70年分家已分户形成一户一宅,如两个伯父坚持要房属重复多占,分家合同可以证实当年已分户完成。何况农村宅基房不同于城区个人房屋,不存在完全继承权,现在这套住房主要问题未确权改名,与两个伯父已无关系。村委会乡级政府完全有能力和权力处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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