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8日晚上,在大嶺山鎮楊朗路發生一宗機動車碰撞護欄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司機駕車逃逸,使原本一宗普通的交通事故升級為一例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 。
據瞭解,2018年4月18日晚,新領駕駛證14日的王某駕車途經大嶺山鎮楊朗路時,因操作不當,車輛與道路中間的護欄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王某並沒有及時報警處理,而是因為害怕 而選擇了駕車離開現場。大嶺山交警大隊接到群眾的報案後,立即對逃逸車輛進行偵查。經大嶺山交警大隊民警通過一系列工作排查後,終於鎖定嫌疑人王某,在交警大隊民警的多次傳喚下,王某在事故發生後5日(即4 月23日)到大嶺山交警大隊投案自首。
據王某稱,其屬於新手上路,在夜間駕駛機動車時,疏於觀察路面情況,沒有按規範操作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造成單方面事故。更因交通安全法律意識淡薄,對交通安全條例不熟識,在發生事故後產生害怕被扣分的情緒選擇駕車逃離事故現場。
王某因交通肇事後逃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1、2款的規定,大嶺山交警大隊依法 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3天,罰款2000元及註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上述案例中,假如王某沒有選擇逃逸,他事故造成的損失大部分由保險公司進行支付,而且其違法行為也不需註銷駕駛證及拘留。
交警提示:
發生交通事故後,一定要停車並保護好現場。在事故現場後方50至100米處放置反光三角架。然後撥打122或110報案,等待交警進行處理。假如事故現場有人員受傷,在做好上述措施的同時,撥打120,將傷者送醫院救治。切勿私自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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