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如何理解「自由」一詞的?

恍惚面對世界


看起來這種問題也只有老夫我可以解說一二拉啦。

首先來看人類在歷史上究竟在追求什麼?西方人在二千年前基本上是是白痴,懵懵懂懂的存在,然後在中東發明了一神教,然後西方人跟隨耶穌追求永生。大概到了歐洲文藝復興時,西方人開始拋棄上帝,因為發現永生不可能,而為了追求永生,處處受到一神教教條的約束,因此西方的自由是針對神權統治提出來的,以人權對抗神權,所以人權即自由。自由是一種權利。

而在兩千多年前的東方,有幾位偉大的生命,釋迦牟尼,老子,孔子。分別提出了人的追求。老子與佛陀所追求的是一個東西,不知道怎麼稱呼,只知道那個東西是永恆的 ,那是永恆不變的,老子稱之為道,佛陀稱之為涅槃。孔子曰 ,從心所欲不逾矩。從心所欲是自由,但是孔子有底線,要不逾矩。也就是說,我從心所欲,不受外在的約束,但是又不違背自己的內心。所以這種自由更珍貴。這個叫自在。因此知道,自由是低層次的,自在是高層次的,更高層次的是無慾無求。


眾妙之門


自由的概念是指不受束縛、不被虐待、有人生的自主。

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曾提出的自由,其內容是“個性解放”,“政治自由”,“貿易自由”等。可在哲學上自由是指對必然的認識和對客觀世界的改造。(可參見《必然和自由》)。

自由對於所有人而言,它高於一切,正如裴多菲的:“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人們都希望以自己所喜歡的方式度過自己的一生,可自由是有限度的,也就是說,並不是為所欲為地、任性妄為的、甚至於違法亂紀地去行為。沒有什麼比獨立和自由更可貴,假如人失去了自由,相當於失去靈魂的肉體。人的行為準則應是;維護自己的尊嚴、而不妨礙他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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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哲學上來說,自由是人們對必然性、規律性的認識。隨著生產力發展水平的提高、以及科學技術和社會科學知識水平的提升,人們的認識能力越來越接近事物的客觀規律性和必然性。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就是由必然王國逐步走向自由王國的發展過程。從現實社會學來看,自由就是做法律規範、道德規範允許做的一切事情。如果違反法律和道德任性的行使"自由",就會違法違背公序良俗,妨害他人的自由,從而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遣責,情節嚴重就會失去人身自由或其他自由。比如有些違反社會公德的人上了黑名單,就失去了乘坐飛機和火車的自由。有些醉駕危害他人安全的人,被拘役失去了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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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應該是對人們的權力和行為而言。我記得馬克思說過,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這句話非常正確。那麼在人類社會一個人會不會有絕對的自由呢?答案是否定的。人類社會對任何人來說只能有相對的權力和相對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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