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所學校違規補課被責令整改

進入暑假以來,省教育廳7月9日下發了《關於嚴禁中小學校暑期違規補課的緊急通知》(下文簡稱《通知》),及時部署專項整治行動。7月10日,省教育廳派出4個督查組分赴全省11個設區市,開展暑期違規補課專項整治首輪督查。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緊急部署,相繼成立了明查暗訪組,加大對暑期違規補課行為的督查力度。

昨日,記者獲悉,省教育廳督查組採取明查暗訪、突擊檢查校園以及走訪部分家長、學生及學校周邊群眾等方式,共督查了33個縣(市、區)的71所中小學校,發現部分學校重視不夠,對省教育廳“嚴禁中小學校暑期違規補課”等有關政策規定置若罔聞,依然存在組織高中年級學生補課、組織初三年級學生補課、向補課學生違規收費、個別教師甚至私自組織有償補課等行為。

違規補課的學校有:南昌高新區艾溪湖中學、修水縣琴海學校、南城縣第一中學、南康中學、都昌縣第三中學、廣豐中學、鷹潭市第三中學、永豐中學、泰和中學、上栗縣湖塘小學等。省教育廳督查組現場向上述違規補課的學校和地方下達整改通知單,責令其嚴格執行省教育廳有關政策規定,立即停止違規補課行為,並於10個工作日內上報整改處理情況。

記者瞭解到,除了即將進入高三年級的學生,在確保堅持自願和不收費的原則下,可在暑期適當安排教學外,全省中小學校(含民辦中小學)一律不得在暑期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一律不得利用暑期舉辦學科培訓班、特長班、奧賽班、興趣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將校園、校舍出租給其他教育機構舉辦各類培訓班。

同時,《通知》要求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10所違規補課的學校

南昌高新區艾溪湖中學

修水縣琴海學校

南城縣第一中學

南康中學

都昌縣第三中學

廣豐中學

鷹潭市第三中學

永豐中學

泰和中學

上栗縣湖塘小學

(全媒體記者 聶俊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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