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蒋一文、周振甫、吴梦明、王晓君

日前,玄武区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蒋一文、周振甫、吴梦明、王晓君。

犯罪嫌疑人蒋一文与犯罪嫌疑人吴梦明经商议,决定在南京市博物院附近交易冰毒,价格为7000元每24克左右冰毒,同时每次给司机运费1000元。

其中,2017年11月21日4时许,犯罪嫌疑人蒋一文指使犯罪嫌疑人周振甫驾车,携带50克毒品冰毒,从苏州至南京市博物院附近,以人民币150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吴梦明、王晓君。

2017年11月22日4时许,蒋一文指使“阿康”坐犯罪嫌疑周振甫驾驶的车辆,携带毒品冰毒约24克毒品冰毒,从苏州窜至南京博物院附近,以人民币80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吴梦明、王晓君。

2017年11月23日4时许,蒋一文指使周振甫独自携带毒品冰毒37克左右,驾车从苏州至南京市南京博物院附近,以人民币115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吴梦明、王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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