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信用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葉振文

日前,玄武區院以信用卡詐騙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葉振文。

2018年3月28日21時許,犯罪嫌疑人葉振文冒用被害人朱敬良的身份,通過蘇寧易購服務器平臺進行消費,以人民幣28875價格購買黃金100克、以人民幣10元的價格充值話費一次、以人民幣57元的總價格充值移動流量二次。

2018年4月2日8時許,犯罪嫌疑人葉振文冒用被害人朱敬良的身份,通過蘇寧易購服務器平臺進行消費,以人民幣10288元的價格購買蘋果牌Apple MacBook Pro 13.3英寸筆記本電腦一臺、以人民幣11888元的價格購買蘋果牌Apple MacBook Pro 13.3英寸筆記本電腦一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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