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叶振文

日前,玄武区院以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叶振文。

2018年3月28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叶振文冒用被害人朱敬良的身份,通过苏宁易购服务器平台进行消费,以人民币28875价格购买黄金100克、以人民币10元的价格充值话费一次、以人民币57元的总价格充值移动流量二次。

2018年4月2日8时许,犯罪嫌疑人叶振文冒用被害人朱敬良的身份,通过苏宁易购服务器平台进行消费,以人民币10288元的价格购买苹果牌Apple MacBook Pro 13.3英寸笔记本电脑一台、以人民币11888元的价格购买苹果牌Apple MacBook Pro 13.3英寸笔记本电脑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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