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诊疗后付费”是一剂民生良药

日前,《浙江省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出台,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救治对象实际自付费用,《方案》明确对低收入人口在县(市、区)区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有条件的地方要研究探索市域和省域内定点后备医院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一站式”结算机制。

“这世界上只有一种病,就是穷病。”电影《我不是药神》里的这句台词,不知道刺痛了多少观众的心。虽然不是人人都会得慢粒白血病这样的疑难杂症,也不是每个家庭都要负担动辄几万元的高价药,但是,现实生活中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却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一些低收入人口,在“先交钱后看病”“不交钱不看病”的现实语境中,一旦遭遇突发急病,钱、病、命就成了绕不开的“三座大山”。这几年,关于贫困家庭因一时拿不出住院押金而耽误病人病情甚至放弃治疗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和尊重生命的社会共识,永远不能让位于“钱就是命,命就是钱”的商业逻辑。推广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不用再交一大笔住院押金,不用等待漫长的医疗报销费用,让贫困家庭不再因病而雪上加霜,让低收入患者的痛苦自入院的那一刻起就得到有效的“减缓”。这样的制度创新,让民众享受到了医疗改革的好处,也有助于医疗机构树立良好形象,对于缓解贫困家庭医疗压力、重建和谐医患关系作用不可估量。

诚然,大力实施这项人性化的制度,还需要解决“先诊疗后付费”的买单问题,否则难免陷入“叫好不叫座”的泥潭,很难走好和走远。一是社保兜底,既要全覆盖,也要大幅提高报销比例,还要解决好社保机构及时向医院兑付资金等细节问题。《方案》明确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实际上已经迈出了社保兜底的关键一步。二是建立兜底机制,设立专项基金,避免恶意欠费逃费,以及代付个别困难家庭无法承担的个人缴费部分。

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体现了社会的人文关怀,释放了政府的制度善意,也做实了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担当。期待相关部门和单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早日让这项惠民制度彻底照进现实,切实降低低收入人口的就医门槛,有效减少因病弃医现象,真正成为一剂为低收入人口谋福利的民生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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