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被拒绝的司法救助中传递的法律温暖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刘宝 通讯员 杨婷婷 王倩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收到一感谢信,该信一宗已作相对不起诉的

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寄出,信中表达了一家人满怀感恩之情同时对前期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决定对他们提供司法救助的决定明确表示拒绝

事件回放到四半年前。年近六十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刘某某夫妻俩都是来深务工人员,靠摆摊卖豆腐串为生。2013年5月17日

19时许夫妻俩因摆摊争占地盘与被害人杜某某发生口角,随后发生打斗。期间,郑某某持凳子、刘某某持太阳伞柄,将杜某某打致轻伤,刘某某本人则被打致轻微伤。案发后,夫妻俩离开深圳另谋生计,直至2017年11月被警方抓获归案。

该案移送到福田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已近年关,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发现,夫妻俩年岁较大,唯一的女儿是两人捡来的弃婴,两人含辛茹苦将女儿拉扯长大,但在女儿结婚成家后,不幸再次降临,孙子患有脑瘫,女婿出轨家暴最终导致离婚。如今两人同时被羁押,女儿独自抚养孩子,生活十分困难。为了父母能够获得从轻处理,女儿在外多方筹
对被害人进行赔偿
,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鉴于本案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较低,两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真心悔过,被害人表示谅解,故承办检察官最终建议对其人二作相对不起诉。该建议获得检委会审议通过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了解到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实际情况后,决定伸出援手,为二人申请司法救助
二万元,希望能帮助他们缓解燃眉之急

但出乎检察官意外的是,夫妻俩对这份司法救助表示了拒绝,并在被释放后给承办检察官寄来一封感谢信除了表示真诚

感谢,希望把获得物质帮助的机会留给更加需要的人,并表示今后一家人都将会怀着感恩的心态生活,用善良回馈社会。

法律惩罚只是强制手段,能让犯错之人再次打开心扉,重新以感恩

阳光的心态去看待人生,这才是司法应该传递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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