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至38元

齐齐哈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至38元/人

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筹资标准调至38元/人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险局获悉:为更好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市医疗保险局根据2017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情况,结合商业保险 公司赔付情况,以及财政部门的精心测算,确定了2018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每人38元,较2017年人均筹资标准上调了7元。大病保险筹资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结余中提取,个人无需另行缴费。

据了解,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为12943元,核销标准实行分段支付,报销额度上不封顶。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下的报销50%,5万至10万元之间的报销 55%,10万元以上的报销 6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降线提标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 3000 元,报销比例不低于55%,不设封顶线。筹资标准的调整,将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能力。

记者:王玫

审核: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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