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淡定哥”拿着假证骗交警 结果被识破送进拘留所

齐鲁网聊城7月23日讯无证驾驶本来就是违反交通规则的事,毕竟很多人即使拿到了驾驶证,车技也不一定好。而比无证驾驶更令人担忧的是伪造驾驶证……近日,一货车司机在送货的路上,被莘县交警依法拦截。该司机竟然拿出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妄想“蒙混过关”,却被执勤民警慧眼识破,送进拘留所。

莘县“淡定哥”拿着假证骗交警 结果被识破送进拘留所

当日11时30分许,一辆鲁P9B***轻型厢式货车满载着货物,准备从莘县送往冠县,在行驶至省道333线魏庄镇街东头时,被路面执勤巡逻的民警查获。

执勤民警要求其货车司机出示机动车行驶证及驾驶证进行例行检查时,货车司机毫不犹豫地从车上拿出相关证件交到民警手里,具有工作多年经验的民警接过驾驶证后,觉得驾驶证的字体很可疑,再次要求其出示其身份证,该驾驶人转脸将一张姓张的身份证交到民警手里。当民警询问“出示的相关证件是否是本人的”,结果该驾驶人很“淡定”地回答“是”,就是自己的证件。

莘县“淡定哥”拿着假证骗交警 结果被识破送进拘留所

随后,民警将该驾驶人及车辆带至魏庄中队作进一步调查。经网上核查,“张某”出示的驾驶证并非本人。经过民警反复询问做工作,“淡定哥”王某在证据面前,最终承认该驾驶证是非法伪造他人的。

最终,王某因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且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被莘县交警依法予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莘县交警提示,如果没有经过专门的驾驶培训和考试,驾驶技术不熟,交通安全知识欠缺,驾车上路存在极大隐患;同时,如果在无证驾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将不予理赔。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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