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慑于拘留惩戒威力 公司法人立马返还百万购房款

7月16号,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成功拘留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楼某,楼某在拘留惩戒的威慑下,被拘第二日,便主动与案件申请人冯某达成和解。

「法律」慑于拘留惩戒威力 公司法人立马返还百万购房款

2016年12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冯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未能保障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其行为构成违约。后经霍邱县人民法院判决,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冯某全部购房款540万余元。

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该案件的执行法官立即启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并冻结了该公司名下所有银行账户,但远不能足额清偿该房款。承办法官遂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楼某约至法院调解室,对其释法明理,见其仍未有主动履行判决的态度,随即对楼某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楼某在拘留惩戒的威慑下,态度变得缓和,在拘留所第二日,便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先主动返还冯某两百七十万余元,剩余房款约至和解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返还,申请人冯某也表示愿意达成和解。后两百七十万房款也如约打至霍邱县标的款账户。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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