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音樂酷狗酷我接連被音著協起訴侵權,騰訊還有王法嗎?

因出資洗稿大戶“差評”,騰訊繼“沒有願望”之後再次站上言論風口。儘管迫於言論壓力將吊銷出資,但是這個工作再次暴露了騰訊對內容版權尊重的價值觀缺失。

關於對版權的不尊重以及對自己旗下內容渠道侵權的慫恿,騰訊在音樂業務範疇的案例更多。比方最近, QQ音樂因侵權售賣跨界歌王版《兒時》而被獨立音樂人劉昊霖和唐映楓呵斥,並被廣闊網友聲討“吃相醜陋”、“欺負微小獨立音樂人”。媒體繼而又扒出,和QQ音樂同屬騰訊音樂文娛集團的的酷狗音樂和酷我音樂,跟QQ音樂相同的吃相醜陋,對跨界歌王版《兒時》侵權上架多天,且都加入了付費模式。在媒體和網友紛繁呼籲“尊重周杰倫的一起,也請尊重劉昊霖”後,QQ音樂和酷狗酷我悄然下架侵權歌曲,但仍無一句抱歉,情緒較為高傲。

實際上,騰訊音樂系這三家渠道也不是第一次侵權音樂著作了。隨便一搜,就能發現最近騰訊音樂系的幾例侵權案。

就在半個多月前,在音著協(我國音樂著作權協會)2018年4月訴訟工作進展揭露報告中,赫然呈現了騰訊音樂旗下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三家連連侵略信息網絡傳達權案的信息。因未經授權答應,侵權使用音著協辦理的音樂著作,QQ音樂、酷我音樂和酷狗音樂連續被音著協訴至法院。現在法院現已立案或開庭。

QQ音樂酷狗酷我接連被音著協起訴侵權,騰訊還有王法嗎?

(在音著協2018年4月訴訟工作進展揭露報告中,赫然呈現了騰訊音樂旗下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三家連連侵略信息網絡傳達權案的信息)

連音著協這樣的版權辦理組織都敢侵權,騰訊音樂還有誰不敢侵權的?網友紛繁表明現已驚呆。

相同令人吃驚的是,騰訊音樂系竟然還敢侵權獨立音樂一哥,聞名“維權鬥士”、“逼哥”李志!。提起騰訊音樂旗下渠道侵權,不得不提李志對酷狗、酷我綿長的維權路。現在,在對酷狗酷我的維權申述中,法院均已判李志勝訴。酷狗音樂和酷我音樂的侵權行為鐵板釘釘。

QQ音樂酷狗酷我接連被音著協起訴侵權,騰訊還有王法嗎?

(李志申述酷狗勝訴後,又微博喊話酷狗,替其他獨立音樂人被侵權的工作奮鬥)

QQ音樂酷狗酷我接連被音著協起訴侵權,騰訊還有王法嗎?

再略微仔細收拾,現在騰訊音樂系渠道的侵權黑前史幾乎作惡多端,令人吃驚。在2017年8月之前,據不完全統計,揭露查找到的就有以下這些:

2014年7月,酷狗音樂因涉嫌盜版包含《我國好聲響》(第三季)等音樂著作,在“劍網2014”專項舉動中,被北京市版權局點名批判。

2015年1月,酷狗音樂被網易雲音樂以侵略300首歌曲的播映和下載權益,告至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

2015年5月,酷狗音樂涉嫌侵略阿里音樂《野百合也有春天》、《為愛痴狂》等260首歌曲版權,被阿里音樂告至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

2015年3月,獨立音樂人李志狀告酷狗侵權正式立案,觸及李志50首左右音樂著作著作權、錄音製品表演者權和錄音製作者權(部分歌曲有多個版別)。

2015年6月2日,韓國YG文娛公司向酷狗音樂宣佈了侵權正告,指出,酷狗音樂未經答應,私行在其官網及客戶端發佈了YG公司行將發行的BIGBANG新專輯《A》的相關宣揚並進行專輯預定活動,並以5元/張的價格進行銷售。

2016年6月10日,豌豆莢、使用匯、同步推、移動MM等數十家軟件使用商場,及OPPO、酷派、金立等名牌手機的使用商鋪,團體將酷狗音樂APP強制下架。

2016年6月12—15日,滾石音樂、華研音樂、信任音樂三家唱片公司幾乎一起向酷狗音樂宣佈正告函,要求馬上中止全部盜版行為。其間,觸及S.H.E.、張震嶽、周華健、劉若英、五月天、飛輪海、林宥嘉等在內的很多歌手的音樂著作。

2016年7月,看見音樂呵斥酷狗音樂對其代理的版權著作存在大規模侵權。此次酷狗侵權看見音樂超過700位音樂人的6000多首著作,據其時媒體報道,此案“或成2016年國內最大侵權案”。

2016年12月,獨立音樂人Shirfine在微博上指出,酷狗音樂、QQ音樂未經答應,私行上架自己的歌曲,現已請律師跟進相關事宜。

2017年6月,獨立音樂人王軒在微博控訴酷狗音樂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將其20餘首原創歌曲全部盜發在自己網站,侵害了本身權益。

2017年8月13日,獨立音樂人李然在微博控訴酷狗私行上傳音樂著作,並供給播映下載效勞。這條微博宣佈後,法茲樂隊、梅卡德爾樂隊、FAVOURS!樂隊、民謠歌手王路遙也表明自己的歌曲被酷狗侵權上架,隨後又有人發現頂樓的馬戲團和反狗樂隊的歌曲也被盜版。

2017年8月16日,法茲樂隊發佈的微博顯現,不僅是酷狗音樂侵權,騰訊音樂旗下的QQ音樂、酷我音樂也均盜版上架自己的歌曲,投訴後也無果。

在這些侵權工作中,騰訊音樂系侵權的對象有滾石音樂、華研音樂、信任音樂、韓國YG等大型唱片公司,也有《我國好聲響》等綜藝節目方,網易雲音樂、阿里音樂等音樂渠道,以及李志、法茲樂隊等很多獨立音樂人,侵權規模之廣、觸及範疇之多、標準之大令人大開眼界。

儘管自詡“數字音樂正版化”的保衛者和領路人,但在音樂版權的道路上,騰訊自己也多次淪為盜版者,乃至在高舉版權大旗的當下,仍有侵權工作發生,不免讓人質疑它是否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最近騰訊連續被大眾質疑沒有願望和價值觀堪憂。其實沒有願望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價值觀堪憂。由於沒有願望至多是影響了自己的前進,價值觀堪憂的結果則很可能是傷害了他人,乃至傷害了社會。無論是出資洗稿大戶“差評”,仍是多次侵略音樂版權,無不反映了騰訊對原創版權的無視,也均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但是,就是這樣一家價值觀有缺陷的互聯網公司,卻壟斷著國內絕大部分音樂獨家版權,值得社會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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