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半年,永州市13名縣處級幹部被處分

2018年已經過半

永州上半年紀檢監察工作

有哪些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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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滿意?

这半年,永州市13名县处级干部被处分

2018年3月7日,祁陽縣委原常委、原政法委書記唐恆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這是永州市紀委市監委查辦的“留置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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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監委打響反腐第一槍

今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堅持“穩中求進”基本工作方針,動真碰硬、正風肅紀,持續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1-6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1884件,處置問題線索1807件。共立案1085件,同比增長18.32%,其中縣處級幹部11人,鄉科級118人。結案675件,同比增長8.65%。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99人,同比增長7.63%,其中處分縣處級幹部13人,鄉科級幹部68人。採取留置措施15人,其中處級幹部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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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虎”不停步

今年4月9日、5月26日,市紀委市監委官方微信公眾號《清廉永州》分別發佈了兩條市管幹部被查的重磅消息:祁陽縣委原常委、原政法委書記唐恆傑,藍山縣人大常委會主任譚平玉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江華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李勇東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釋放出了永州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後,反腐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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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蠅”不姑息

冷水灘區林業局技術員馮建國任區林業局退耕還林技術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伊塘鎮山門口村老百姓不符合退耕還林政策的造林面積,規劃成退耕還林面積177.7畝,騙取國家退耕還林資金245328.8元,馮建國個人實得179728.8元,其行為構成貪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2018年4月,馮建國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2012年至2017年,村黨支部書記宋族幼、村主任宋月保、村文書宋世安、原村主任宋春苟和原文書宋盛軍,共同侵佔集體或個人財產共計13.7萬元。2018年3月,宋族幼、宋月保、宋世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宋春苟、宋盛軍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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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喊你來領錢。2018年1月12日,在江華瑤族自治縣橋頭鋪“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違紀資金返還會現場,先鋒村村民唐明球收到清退的10500元危房改造補助款,感動得熱淚盈眶。三年前,低保戶唐清深(唐明球之父)實施了危房改造項目,時任村支書唐官榮卻將縣裡下撥給他的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0500元據為己有,唐清深去世後,其兒子在整理遺物時發現一卡通存摺上曾被人取過一筆大額資金,隨即向有關部門反映。縣紀委介入調查後,迅速查清了唐官榮的違紀事實,唐官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開展扶貧領域“1+4”專項治理。3月28日,在零陵區石煙塘村召開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推進會。目前,共發現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問題1226個,問責467人,組織處理311人,黨紀處分127人;

今年來,全市深入開展“紀委叫你去領錢”行動,現場退還群眾1557.59萬元,大力提升群眾獲得感,中央電視臺和湖南電視臺等新聞媒體給予專題推介,人民群眾滿意度、信任度不斷提高。

“監督”不鬆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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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執紀監督。開展作風建設“春雷”行動,全市查處作風建設典型問題1044個,追責1943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27人,以組織處理、約談、提醒談話、公開通報批評、扣減績效工資、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等方式追責1816人。全市公開通報典型案件50期166起、202人,其中市紀委通報典型案件6期28起、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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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派駐“探頭”。5月初,對市級25個紀檢監察組重新更名授牌,賦予相應的監察職能,派駐監督“探頭”作用有效發揮。開展“紀檢組長有話說”專項行動,各派駐紀檢監察組開展作風督查800餘次,通報批評200餘人次。積極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開展談心談話、約談2200餘人次。積極協助辦理信訪交辦件180餘件次,立案86件,處理處分16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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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懸巡察利劍。五屆市委已完成第三、第四輪巡察,巡察11個市直單位、11個縣區,共發現“三大類”問題404個。紮實做好巡察“後半篇”文章,對去年開展的五屆市委第一輪巡察和第二輪巡察“回頭看”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督辦。五屆市委第三輪巡察發現反饋的199個問題,已督促基本整改到位;第三輪巡察移送問題線索14件,已辦結5件,立案審查3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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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幹部教育管理。對永州經開區紀委開展內部巡察,發現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幹部隊伍管理,監督執紀問責,內部財務等方面的問題10個,正在督促開展整改。市紀委市監委堅決查處紀檢監察干部違規違紀違法行為,上半年,共立案5起,責任追究63人,其中,約談批評教育35人、責令寫出檢查21人,立案調查7人。開展辦案安全監督檢查2次,確保依紀依法文明安全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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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融合在日常監督管理中,更好地推動“四種形態”常態化、制度化,實現“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效果。今年上半年,全市共運用“四種形態”處置1202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處置694人次,佔比57.8%;第二種形態處置396人次,佔比32.9%;第三種形態處置95人次,佔比8%;第四種形態處置17人次,佔比1.3%,佔比。第一、二種形態佔比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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