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人工傷後索賠 找承包商還是施工方?

建筑工人工伤后索赔 找承包商还是施工方?

苟昭華與儀鎣勞務公司簽訂的協議 受訪者供圖

南方工報訊(全媒體記者 蘭兵 通訊員祁運會)工人苟昭華在河源一建設工地因工受傷後被認定為工傷,但因該工程屬於分包,導致苟昭華與誰存在勞動關係發生爭議,工傷索賠也遇阻。最終,在釐清用工關係後,工程施工單位主動與苟昭華達成工傷賠償協議。

建築工人工傷,公司拒絕賠償

苟昭華告訴記者,他是四川省儀鎣勞務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儀鎣勞務公司”)工人,於2016年10月進入河源恆大名都工程工作,成為一名工地雜工。今年1月,他在河源恆大名都55-60#住宅樓、三區地下室B區主體及配套建設工程項目(以下簡稱“河源恆大名都工程”)工作時不慎鑽傷右手,被送到河源市人民醫院,被診斷為右第4、5掌骨骨折。事後,他的受傷被河源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後經勞動力鑑定機構鑑定為十級傷殘。

發生工傷後,苟昭華決定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儀鎣勞務公司結算工資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但儀鎣勞務公司只同意結算工資,雙方產生勞動爭議。

申請勞動仲裁索賠 告的卻不是所在公司

今年5月,苟昭華申請勞動仲裁,將河源恆大名都工程承包公司深圳市建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建築承包公司”)列為被申請人,要求深圳建築承包公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所欠工資等合計七萬餘元。

苟昭華說,他沒有將儀鎣勞務公司列為被申請人,依據是今年2月河源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

記者發現,該《工傷認定決定書》稱,河源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認為,苟昭華是深圳建築承包公司按照河源恆大名都工程參保的普工,深圳建築承包公司與苟昭華存在勞動關係。

被申請的公司堅稱“不是用人單位” 並狀告人社局

對此,深圳建築承包公司表示,公司將工程合法分包給儀鎣勞務公司,儀鎣勞務公司為工人發工資,儀鎣勞務公司才是苟昭華的用人單位。

於是,深圳建築承包公司將河源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前述《工傷認定決定書》。據記者瞭解,該案尚在審理過程中。

此時,儀鎣勞務公司主動找到苟昭華協商,最終,雙方於今年7月達成一次性工傷賠償協議。

隨後,苟昭華向河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撤回勞動仲裁申請。

律師說法

承包商合法分包給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施工單位,用工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

廣東四時律師事務所律師蔡雪鋒認為,工人發生工傷後,建築工地的承包商和分包商的責任需要明確。“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座談紀要》有關規定,如果承包商將建設工程非法分包或者轉包給不具有用工主體資格(比如掛靠關係)的實際施工人,發生工傷時,法院一般會判承包商或者實際施工人承擔連帶責任。”蔡雪鋒表示,如果承包商合法轉包、分包給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實際施工單位,則責任由實際施工單位承擔,承包商不需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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