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菸葉稅納稅申報表》的公告一出,也就意味著菸葉稅納稅申報表將要發生一些變化了,不管這個變化大不大,多不多,至少作為財務人,都得學習!新版申報表將於8月1日起開始使用,趕快學習起來吧!
根據國稅總局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的公告》的解讀內容來看,菸葉稅納稅申報表本次主要有5個方面的變化需要注意:
1、將原《菸葉稅納稅申報表》"菸葉收購金額"調整為"菸葉收購價款總額"。
2、刪除原《菸葉稅納稅申報表》"菸葉購買金額"一欄。
3、將原《菸葉稅納稅申報表》"應入庫稅額"調整為"本期應補(退)稅額"。
4、將原《菸葉稅納稅申報表》"納稅人聲明"和"此納稅申報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葉稅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稅收規定填報的,是真實的、可靠的、完整的"調整為"謹聲明:本表是根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填報的,是真實的、可靠的、完整的 。"。
5、刪除原《菸葉稅納稅申報表》"代理人身份證號"一欄。
為了方便大家看明白!小編就這5大納稅申報表新變化在下圖中進行了標識:
後附:菸葉稅納稅申報表原文
本表一式兩份,一份納稅人留存,一份稅務機關留存。
填表說明:
1.本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葉稅法》制定。
2.本表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購菸葉的單位在辦理菸葉稅納稅申報時報送。
3.納稅人應當按月申報納稅。
4.納稅人識別號填報稅務機關為納稅人確定的識別號;納稅人名稱欄填報納稅人單位名稱全稱並加蓋公章,不得填寫簡稱;稅款所屬期限是指納稅人申
報的菸葉稅應納稅額的所屬期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填表日期是指納稅人填制本申報表的具體日期。
轉發收藏的朋友們千萬記得
點擊右上角【關注】焦點財稅!
精彩財稅知識不迷路!
閱讀更多 焦點財稅 的文章